JODO wrote:
工作難找,創業艱難,開店不見貴人來相助,只見兩光的來亂場...
嗯!這倒是沒錯,人家辛苦的在做生意,若非太離譜,以致自已受到大的損失,還是留點口德比較好。
JODO wrote:
夠專業在來寫負評吧!!
但是這句話小弟不太同意,否則難道「夠專業'再'來寫負評吧!!」,我看站上的飲食心得都不用發表了。
基本上在討論區發表,大家都知道是「個人」的看法,而且若寫的不公道,網友也不會盡信吧!要是我自已在開店,看到別人批評的文章,我會回覆說明指正錯誤之處,真的不好的地方則至少在文字上表示會改進,順便介紹一下自已的店裡還有那些好吃的,請發文者找時間再來免費品嘗指正,這麼一來負評就變成了廣告囉!何必一定要走法律途徑。
一旦告上法院,網友們會想,那天換自已被告,不論這個店家好不好吃,一概拒絕往來(是因為店家的作法,不是因為負評),豈不是雪上加霜。若真的搞到倒店,捅致命一刀的是店家自已啊!
要不然,我把生意好的店都找些蹅來報一下,豈不是全倒光了!

節錄該篇網誌的食記:
...出餐沒有很流暢,先上飲料,我朋友的餐已經快吃完了才上濃湯、麵包,而且還是我們提醒的,送餐速度沒有很快...整體而言,用餐環境很夢幻、可愛,但餐點部份普通,回流率應該不高...。
(該篇文章真的是很簡短)
店家於該網誌的留言:
我從未授權給你拍照,看到你的公開評論非常生氣...靠感覺說話是要負責任的,而且你也擺的太久了吧,上來看這篇網誌還是我的客人跟我說的可見你的毀謗很成功...本店將對你提起損害名譽及侵權等民事刑事告訴,敬告立即刪除網誌,否則擺的越久對我們的傷害愈大你也就賠的越多...
小妹妹不要因為妳無聊的行為連累其他朋友,如果因為你,她們也常常要去法院,她們應該會很恨你吧...沒那閒功夫跟你說廢話,請你去問律師再做回應如明天依然在網誌上看到我們的相片就會立刻請顧問律師提告,如果你那麼喜歡去法院我也沒辦法,不用再回話給我了,日後由本店顧問律師全權處理,你可以他連絡或至法院與他見面...
感想:
該篇食記比較01其他的毒舌負評文章,真的是很溫和了吧,而且她也沒有寫道抵制店家的說法,純粹個然觀感啊。
只是店家的反擊力道倒是非常強烈,強烈到有受到恐嚇的意味...
『敬告立即刪除網誌,並想辦法挽回你對本店造成的傷害,否則擺的越久對我們的傷害愈大你也就賠的越多...』
『小妹妹不要因為妳無聊的行為連累其他朋友,如果因為你,她們也常常要去法院,她們應該會很恨你吧...』
其實發表這篇的目的,是有感於目前網路及媒體對於類似店家的正評或負評都相當多,
重點是,店家該用何種心態及方法去面對負面的評價?尤其是在一個重視「言論自由」的社會;
另一方面,網民在抒發不滿的想法及情緒時,其方式及尺度該如何拿捏,畢竟「言論自由」在某個層面還是有受到法律約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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