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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氣小吃店開發票的問題

營業稅5%,以65元加營業稅也才多增加3.25元成本,結果漲5元
,開發票後店家的利潤又更高了。
kweas2005 wrote:
營業稅5%,以65元...(恕刪)


沒錯,營業稅是5%,但還有所得稅,所以多5元含稅,聰明的老闆寧可賣65元未稅

未稅賣產品賺錢沒人知道,爽爽賺
開發票的風險是政府知道你賣多少,還要請會計做內外帳,無形成本變多!
阿部然 wrote:
前幾天路過萬華的陳...(恕刪)


我來猜猜~~~

基本上應該有登記營業事業證

應該是跟舊店不同老闆來掛名

初期用最低營業額來申報 才能貼免開統一發票

新店也是有在繳稅 以後生意變大了

國稅局自然會盯上了 然後就開立發票

很多國家都沒有所謂的統一發票。
當初發明統一發票,而且索取後還可以對獎的官員真是徹底了解台灣人的人性。

阿部然 wrote:
前幾天路過萬華的陳...(恕刪)

我不會花70元去吃麵線
昨天吃過新店面,一樣有發票
大碗70元跟舊店一樣

老闆說,那是剛營業一週時無發票才少5元

原po最好重新編輯修正一下原文
阿部然 wrote:
前幾天路過萬華的陳記...(恕刪)

真貴,但不知道好吃嗎?
像油庫口,便宜又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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