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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怨文)想問大家,這樣的連鎖咖啡店對待客人是否有問題(天母客喜康咖啡館)

只要入口處.MENU或是點餐後都沒有口頭告知或標示"低消"等消費方式
事後追討的"規定",客戶一概可以不買單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所有限制消費者的規定,都要在消費者消費之前,在營業場所明顯處或網站等管道,用「顯著」方式讓消費者知道,否則消費者確實可以主張無效,若衍生消費糾紛,可以向各地消保官投訴。

男人本是漂泊心情 wrote:
只要入口處.MENU...(恕刪)


謝謝您貢獻的資料,
以後如果有人板著臉問:「不然你想要怎樣」的話,


我就要回:「我想要朗誦一段法條:『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所有限制消費者的規定,都要在消費者消費之前,在營業場所明顯處或網站等管道,用「顯著」方式讓消費者知道,否則消費者確實可以主張無效,若衍生消費糾紛,可以向各地消保官投訴。』」
光店員那句,那現在你們是要怎樣就糟糕到頂天了,是流氓嗎?那我想怎樣就怎樣嗎?我要妳滾到一邊去不要再來和我說有最低消的事你能做的到嗎?

支持PO文者,這種不是消費者該承受的鳥事,誰沒錢低消啊,奇摩子好嗎?

不然就說聲對不起,剛才點的時候疏忽了忘了提醒,請客人原諒及體諒店內的規定,我想也行啊

但重點是...既然有此規定就應該寫在明顯處,不然誰知道是騙人的還是真的?
我愛01
當下別理他不就好了,
叫老闆閃遠點.....





大叫幾聲看有沒有用....


不然就花錢了事
殺頭為了不就是賺錢

如果是我我的處理方式應該是...

現在怎麼樣? 我不點...
你跑來和我講店內有規定一人低消一百~無評無據就突然跑來和我講...
你為什麼不說一人低消一千算了...?
有本事你報警...我不反對...
店家一開始沒說明是他們的不對
只是當你得知之後就點單消費就好了,真的很難嗎?
非得要堅持那不起眼的原則~~唉

另外坐在咖啡廳看書考試
燈光昏暗,有時還很吵雜,真的看得下去嗎?
去圖書館或是K書中心不是還比較好
只能說一杯飲料又想坐一下午,生意真難做
有時你會發現,觀點改變障礙就會消失, 但唯一的難題就是,人們心中偏執固執的觀點。
謝謝凌晨兩點一刻大大的意見,如果我在點單時就知道消費規則,我可以選擇多點東西或轉身離開,今天就卡在是已經點單之後飲料也來了才告知,這明顯不合理,我是吃完午餐後就直接到咖啡店了,所以也沒有多餘的胃點東西吃,總不可能要我硬塞食物在我胃裏吧。 我對於不合理或不公義的事真的會看不下去,所以只能訴諸網路力量給店家警惕..... 另外,咖啡店是否適合念書,這是見人見智,跟這次消費糾紛並無太大關係,而且我們本來也不想坐一整個下午,兩個多小時就很久了,這些事情可受公評,消費者並非花錢就是大爺,但至少要得到一定的尊重。
當然是店家的問題

有人說再點就好了
那待會又來說要收清潔費,或是坐太久要收座位費,也是再給就好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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