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入口處.MENU或是點餐後都沒有口頭告知或標示"低消"等消費方式事後追討的"規定",客戶一概可以不買單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所有限制消費者的規定,都要在消費者消費之前,在營業場所明顯處或網站等管道,用「顯著」方式讓消費者知道,否則消費者確實可以主張無效,若衍生消費糾紛,可以向各地消保官投訴。
男人本是漂泊心情 wrote:只要入口處.MENU...(恕刪) 謝謝您貢獻的資料,以後如果有人板著臉問:「不然你想要怎樣」的話,我就要回:「我想要朗誦一段法條:『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所有限制消費者的規定,都要在消費者消費之前,在營業場所明顯處或網站等管道,用「顯著」方式讓消費者知道,否則消費者確實可以主張無效,若衍生消費糾紛,可以向各地消保官投訴。』」
光店員那句,那現在你們是要怎樣就糟糕到頂天了,是流氓嗎?那我想怎樣就怎樣嗎?我要妳滾到一邊去不要再來和我說有最低消的事你能做的到嗎?支持PO文者,這種不是消費者該承受的鳥事,誰沒錢低消啊,奇摩子好嗎?不然就說聲對不起,剛才點的時候疏忽了忘了提醒,請客人原諒及體諒店內的規定,我想也行啊但重點是...既然有此規定就應該寫在明顯處,不然誰知道是騙人的還是真的?
店家一開始沒說明是他們的不對只是當你得知之後就點單消費就好了,真的很難嗎?非得要堅持那不起眼的原則~~唉另外坐在咖啡廳看書考試燈光昏暗,有時還很吵雜,真的看得下去嗎?去圖書館或是K書中心不是還比較好只能說一杯飲料又想坐一下午,生意真難做
謝謝凌晨兩點一刻大大的意見,如果我在點單時就知道消費規則,我可以選擇多點東西或轉身離開,今天就卡在是已經點單之後飲料也來了才告知,這明顯不合理,我是吃完午餐後就直接到咖啡店了,所以也沒有多餘的胃點東西吃,總不可能要我硬塞食物在我胃裏吧。 我對於不合理或不公義的事真的會看不下去,所以只能訴諸網路力量給店家警惕..... 另外,咖啡店是否適合念書,這是見人見智,跟這次消費糾紛並無太大關係,而且我們本來也不想坐一整個下午,兩個多小時就很久了,這些事情可受公評,消費者並非花錢就是大爺,但至少要得到一定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