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INANI wrote:
阿大您好真的不是不借...(恕刪)
善意提醒你還是小心點好,尤其後面的文字真的有些情緒性的字眼。
跟你說一個真實案例就發生在這裡的不久前,有一位網友參加歐洲團遇到團員之中有對夫妻,太太有嚴重的躁鬱症,依據陳述這位太太旅行途中不斷的騷擾同團的導遊、旅客,其中還有一對度去蜜月的夫妻,導致於大家行程玩下來苦不堪言,太太的丈夫也管不動,反倒希望大家多擔待因為事前已經告知旅行社情況,這下惹的這位網友非常不高興,因為原來旅行社事前知道這件事,再來每個人的團費又將近十四、五萬,
於是他就上這裡po一篇對旅行社非常不爽的情緒字眼,在大家看來,也會覺得花十五萬遇到這件事真的非常的倒楣,旅行社是否要有需事先告知的義務與責任?
後來,旅行社知道這件事,寫了一篇澄清文,內容就不加詳述,大概的意思就是旅行社也是受害者,事前有詢問消保官可否拒絕這類躁鬱症團員,答案是不可.....最後反過來針對這位網友有些妨礙商譽或人身攻擊的情緒言論考慮採取行動。
這件事誰對誰錯其實沒辦法判定,但是一但有些字眼對商家的指控,是否會觸及法律責任,答案是有風險的,我想,還是要懂得保護自己,免得抱怨不成反招來一身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