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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棒的台北犁記!!

剛剛看新聞
台北犁記辦理消費者退費時
嗆著:一毛都不要退!!

好棒!!好棒!!
優良店家!優良員工!優良客服!

您們的產品有問題,
真的只有一項嗎?
誰知道其它產品有沒有使用呢?
話都是您們在講,
當消費者有疑慮,
持發票退費,還可以如此強硬?
當您們賺飽荷包時,
有沒有想到未來的商譽損失啊?
希望貴店未來生意興隆,
想想如此態度,
老客戶還會再回來嗎?
學學基隆李鵠的處理方式吧,
眼前雖然吃悶虧,營業一定有損失,
但是消費者以後對店家一定更加有信心!
好棒的台北犁記!!
http://news.ebc.net.tw/apps/newsList.aspx?id=1410262342&cat=oil
2014-09-09 21:1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台北
其實店家也很倒楣,信任政府認證合格的油,結果出包,結果民眾把錯都推給商家,政府倒好像沒事一般,沒人肯負責
店員更倒楣,不是他們的錯,卻要站在第一線,讓那些沒理性的消費者駡,當然服務業都要忍耐,但是如果做的太過份,誰沒有情緒,誰不會反彈
錯誤的源頭是政府沒有嚴格把關檢驗!
建議最佳危機處理方式:
1.在第一時間店家負責人出面道歉誤用。
2.除有問題商品外,若對本店其他商品有疑慮的,持發票不用帶產品一律退費!

營業損失一定有,
但是老客戶對其負責任態度,
不會有那麼大的反彈,
相信風波不會引發那麼大,
而且未來老客戶一定對其負責認處理方式,
一定還會繼續支持!
錢再賺就有,
但是老客戶跑了,
未來商譽的損失才難以止血啊!



其實大家伙心中都明白一件事..

商家怎會拿不合標準的物件上樣受檢..

SGS內部也常咕嚕著某某老是狸貓換太子的知名企業..
但本著協議也不能去當抓耙子 

當年義美退出GMP
很明顯的是發生什麼問題
要嘛是上頭要$才發證
要嘛是敵對廠用垃圾也通過認證
要嘛。。請自行補腦。。

認證這東西本來就無法給予任何保證或承諾
根本要企業本身本著良心持之以恆才有作用

今天如果說用餿水油的出來喊冤
明天是不是換認證單位出來喊冤

根本變成踢皮球大賽 

還有說啥買到餿水油進價還比外面市價高兩成的商家..
要嘛是被內鬼給黑吃黑~
要嘛就是對外喊的進價只是公司外帳進價,內帳進價多少?天知道。
要嘛。。還是請自行補腦。。

錢嘛,商家都賺進口袋了,
就我們這些消費者讓他們賺了,
還被他們用餿水給餵得飽飽的。

消費者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可是,又能怎樣。
今天的新聞報退費就退了幾百萬.....
吃的利潤有多少
真的很嚇人

等客人退完了
這些損失又會去向進貨廠商索賠的
他們這些受害者可以向廠商索賠
那消費者的健康呢?

店員超倒霉的,領少少的死薪水,被迫站在第一線面對各種排山倒海而來的狀況,
幾乎要招架不住,最後情緒失控。

店員只是依照上面的指示站在第一線受理退費,情緒失控了出現這樣的反應,
不知道樓主拿這個來酸有什麼意義?為何不貼那些一貨兩退或逼人家店員吃下去的那些顧客的模樣?

你可以指責犁記,但是請針對退貨制度或老闆,樓主搞錯對象了吧?!

但我一直覺得無法理解,只看到消費者去店裡要求退費或要求負責,怎不見有人去那位製油的郭先生的工廠抗議??
這讓我想到之前的李鵠餅店,一物兩退的報導.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909/399140.htm


adar1225 wrote:
其實店家也很倒楣,信任政府認證合格的油,結果出包,結果民眾把錯都推給商家,政府倒好像沒事一般,沒人肯負責
店員更倒楣,不是他們的錯,卻要站在第一線,讓那些沒理性的消費者駡,當然服務業都要忍耐,但是如果做的太過份,誰沒有情緒,誰不會反彈


1. 全統香豬油並未取得食品GMP認證
2. 名店形象很重要
重複 post.............

重複 post.............

重複 post.............
最無辜的是消費者和店員

吃的人覺得噁心.有問題.不安.

送的人更是覺得抱歉萬分


店員是領薪水的.老闆說這樣.身為員工能怎麼辦!!


這家店賣出有問題的商品.要如何能說明只是某一樣的產品的原料有問題不是全部

既然是原料有問題要怎麼說服消費這只是其中一樣有問題!?

消費者的不安.疑惑是無法釋安的

所以有時口氣衝了點.是可以釋懷的

但店員只是店員.被罵成這樣.哭成一排.我看了真的是...>!!<

吃的人覺得噁心.有問題.不安.送的人更是覺得抱歉萬分.他有怒氣我們要了解

店員只是店員.領薪水上班.因為這些事被罵實在是.....>!!<

<<<<--錯的不是消費者.錯的不是店員-->>>


錯的是老闆管控不嚴....(壓成本.偷材料)

錯的是原料商的可惡....(搶錢搶到沒人性)

錯的是政府的無能...(濫查.不查)

更錯的是法官....(大統混油高振利二審判12年,併科罰金3800萬定讞.一罪不2罰為什麼不是罰18億.而是罰金3800萬定讞)
關個幾年可以省下18億,如果6年出來算算一天賺821917
如果關滿12年一天賺410958


註,,,,,是一天為單位算,這高振利關一天省賺的錢,比大多數的人一年的薪水還高,

更錯的是立委..立重法之下(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本的生意沒人幹)
這些人就該如願他的願.把他的頭殺了.看看他有幾顆頭可殺



經過這件是我想這些店家.尤其是老店.熱賣店.如果想繼續經營.那每個環節的管控絕不能在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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