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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NYBRANCH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前幾天去北投的金都泡溫泉,在結帳的時候櫃檯告知泡湯時間是90分鐘1080元(並未告知逾時會加收費用,且大廳四周明顯處和目錄上皆未說明逾時會加收費用),之後泡湯時櫃檯也"來電兩次"告知剩餘時間還有15分鐘,在電話中也未告知逾時將加收費用,直到去櫃檯退房時(逾時了20分左右),櫃檯才說因為逾時20分要加收250元的逾時費。
我想請問的是,櫃檯在房客要退房時才告知逾時要加收費用這樣子的行為是否合理?
因為在一開始結帳付清和參考目錄時,櫃檯皆未告知,而且之後兩次來電也未告知,我有機會拿回那250元嗎?
到現在想起來還是非常的生氣,因為櫃檯一開始並沒說,直到退房才說。...(恕刪)
幫備份!
撿到錢要收3成的!
攔救護車比中指的!
校園霸凌的亂七八糟的!
現在又來一個泡溫泉不甩超時的!
這個社會到底是怎麼了?病入膏肓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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