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neth_ku2002先生, 給予您在另外一篇給我的回文.
kenneth_ku2002 wrote:
律師大人
您曾經在某篇文章質疑有人違反版規第二條,大概是發起問卷調查........廣告之嫌。
我看那位宣稱教授的發文者,並沒有叫大家趕快買,頂多算置入式行銷。
但此篇您公然打出價錢,還教大家怎麼買,並宣稱與興華確認過,不知道有沒有廣告的嫌疑?
1. 不是因為發起問卷調查廣告之嫌, 而是他用字遣詞意圖使討論成為發洩區, 因而回報站務. 原文截圖如下: 請參閱以下. 與您所描述的不符合.

2. 另外一篇謝謝您的回報, 站務已經發訊告訴我確認為廣告嫌疑獲涉嫌違反討論區規範, 站務已經刪除, 您不用擔心. 謝謝您的提醒. 我原先是希望把好消息報給各位朋友知道, 而涉及違反版規 14.條, 是我的疏失, 謝謝您提醒.
我只是單純的提問而已, Leica Fans是不是都太敏感了呢? 這是我不明白的地方.
這裡不是宗教版, 也不是政治版, 僅一臺"相機"不需要意識形態到如此誇張地步吧?
再次提醒, 我在這討論站的所有發言, 均有一份完整的電子圖文檔備份存證, 請各位自重, 勿"沒事找事做"引發事後不必要的麻煩, 謝謝配合. 若有問題請私訊給我, 不要影響版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