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nrie wrote:用RF系統......(恕刪) 拍攝到十萬張這種等級很合理的假設其中一大部分是濫攝的貢獻例如剛買到相機的那天晚上對家中東西拍來拍去或者測試各種NR等級或畫質設定的實驗性質拍攝真正準備好的創作如果有辦法拍十萬張一定是大師中的大師經年累月不斷思考創作且長達數年所以用拍攝多少張之後,就攤提掉這台無理高價的數位相機的觀點來衡量其實是有待商榷的
我也同意[以拍攝來攤提價格]的說法有問題,因為這樣的說法其實是假設了相機跟工廠機器一樣,要用大量生產所創造的營收來攤提購買機器的成本.這麼說好了,拿高價數位相機隨意拍出幾萬張,連自己都不想再看第二次,就存入硬碟裡頭的照片,其實根本沒有[平衡]它的價格,而是拍越多折舊速度越快,而且還要另外花時間與金錢成本儲存,備份跟維護大量檔案.數位相機帶來便捷的攝影方式,它的特性促使人發掘更多拍攝題材與表現,但不需把隨意拍攝大量照片當成主要優點.NO HAPPY TRIGG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