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權應該跟行人是一樣的
不能行駛在柏油路 但只要是人走的地方就可以走(斑馬線)
乾脆大家來一人一信給柯市長 這產品搭配捷運簡直神搭~
我長期在騎patgear電動滑板車 路上也遇過不少警察
也從來沒遇過警察要開單之類的
不過這台回頭率(注目度)是比較高沒錯啦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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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第32條之1 :
問:常常看見電動休閒車、電動滑板車在馬路上行駛,甚至沙灘摩托車也上路了,這些車輛可行駛於道路上嗎?有什麼相關規定?
答:
以上器具均不符合領用牌照之規定,不得行駛於道路,電動休閒車、電動滑板車只能在公園或非道路範圍內為休閒、運動之用,沙灘摩托車也是不得領用牌照之動力載具,為避免使用人不當使用行駛於道路,危害交通安全,特明定以上車輛不得行駛於道路上,違反者,處行為人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或使用。
※與修定前比較:為避免該等器具之所有人或使用人不當使用行駛於道路,危害交通安全,爰增列本條規定 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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