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各位對於EDC的刀具有何看法?

想以 tactical flashlight 讓對方短暫失明。

這前提得看當時的背景亮度。 如果是大白天,那就算是900流明的EDC槍燈也沒太大屁用,不要當成挑起戰爭的蠢蛋。


不管是戰術電筒或是辣椒噴霧,不管手上的兵器是球棒甩棍或是小刀,那都只是工具。 工具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使用的人。

不過說真的,一旦戰爭爆發時,那就想辦法讓對方失去戰鬥能力吧。



這時候還是得苦口婆心再說一次:「當你要激起戰爭時,絕對不要有可以全身而退的想法。」 想想你年邁的母親,想想家中等你回去吃飯的老婆小孩。

爭什麼呢?讓他去吧
「叫這麼大聲,阿不就好棒棒,你都贏了,你最厲害,你哪天一定會被真正的壞人打死 或是被車撞死」 有這樣想法讓他去就好.....


忍一時風平浪靜
忍下去+1

在台灣這畸形的司法環境,不管什麼衝突,只要有人受傷/財損

都很難全身而退(最少都要跑法院好幾趟)

衝突能避免就避免

在台灣司法不怎樣,但在市區打110只要能清楚表達位置情況,通常警察都能在5分鐘左右到達

不能閃,就想辦法僵持到警察出現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