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另外我也不是學法律的~所以單就惡魔包事件分享我的看法
我覺得包包或衣服會被稱上仿冒,除了款式一模一樣外
重點是廠牌也類似或者容易混淆, 導致消費者於購買時出現以下幾種狀況
第一種是消費者在不知情情況下買到仿冒品, 如l碰到ogo很像甚至一模一樣(如NIKE logo 改成 NKIF~小弟媽媽以前就曾在傳統市場買過,還以為買到便宜倒店貨很開心)

第二種是故意買仿冒品, 心態卻想讓大家誤以為拿的或穿的是正品(如坊間A仿名牌包之類),或是本身喜歡這個包功能但是又不想花大錢買正品, 或許沒有滿足虛榮的成份, 但我仍把他歸類為蓄意購買仿冒品
OK!回到這一次的01惡魔包
小弟認為買01惡魔包的人, 並不會以為01出的包包就是坊間PORTER包正品, 然後在不知情情況下以為買到正品porter包, 另外想買porter包仿冒品的人也不會上01購買, 因為仿冒品很重要的是logo~今天01惡魔包logo並不是打porter字樣然後加一個小惡魔logo之類的讓人混淆, 所以對porter有興趣的不會買
我想大家都非常鼓勵~也樂於見到01開發許多具原創性又實用商品
但如果原創性極佳!但功能一點都不實用的包~我想就喪失該商品存在的意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