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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有沒有人在蒐集"士林刀"的


小貓 wrote:
雖然貓不是啥小刀專家...不過呢,現在戰術小折刀的設計方向流行:
(1)帶鋸齒,方便切割
(2)單手開刀甚至是出刀即開刀

真專業,原本小刀在我心中只有瑞士刀和小學時候用的超級小刀........看來我真是井底之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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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ang wrote:

真專業,原本小刀在我心中只有瑞士刀和小學時候用的超級小刀........看來我真是井底之蛙啊


誠如在台灣要找行動電話或者PPC相關資訊得到01來朝聖一樣,
要找刀刀的資訊也不可錯過刀的世界,以及

猛迅戰術科技有限公司
,雖然裡頭勸敗的刀刀通常
都是貓不買的..因為貓用折刀的用途是拆信,那麼買NT$500的CRKT
小折刀跟買昂貴的折刀好像差異不大呢

Emerson公司的CQC7B戰術小折刀可以看的出來現在
戰術小折刀流行的趨勢:
1.快開
2.附鋸齒

這把刀刀的開刀速度,即使是俗稱彈簧刀的自動刀都比不上喔,
因為這把刀刀的快開專利設計,使的它一拿出褲袋的時候已經開刀完成呢

停權計數:3次

dw wrote:
「八芝蘭小刀」,刀把為水牛角,刀刃全為手工鍛造,因此,日據時代士林小刀的價格相當昂貴,一般家庭視為奢侈品。


現在的士林刀~~刀把的材料也有塑膠的(比較便宜)
刀刃鋒利的程度~~遠遠超過你的想像

上次去(好像有一年吧)他那邊有賣鎢鋼和漸層鋼的刀子
刀價好像是因材料而異的
DaPang wrote:
你還真愛收集刀子耶........(媽!有壞人....)


你管我~~><~~
batjames wrote:
可是實用性....


就是當小刀~~必須雙手開


小貓 wrote:
雖然貓沒買過士林刀,恩.....刀尖採取clip point設計,就是所謂的剝皮刀
握柄設計似乎頗為合手,拿來持握應當不費力,問題出在,這個刀子的開刀
設計屬於雙手開刀,而不能單手開刀,且看不出來有保險裝置,
作為工具小刀足夠了,但是如果要拿來當作近身防禦武器的話,
好像不大適合呢

也許可以這樣說:收藏的意義大於實用的意義.

雖然貓不是啥小刀專家...不過呢,現在戰術小折刀的設計方向流行:
(1)帶鋸齒,方便切割
(2)單手開刀甚至是出刀即開刀


嗯嗯~~害我要找沒鋸齒的好難

我的刀子(目前在宿舍的)






gerber的那把~~是我之前隨身帶的(防身兼備用)
上面的傷~~是之前騎車為了閃一個老頭子
摔車時膜到的~~
等於是幫我擋了一下(摔車的那段~~正好路面很糟)所以~~人沒有啥大傷
只有輕微擦傷(輕微到可以自己處理)
裡頭的那堆刀刀貓只推薦Gerber那把小刀,小巧好攜帶,而且可以穩定的持握,
不管是拿來拆信或者萬一不幸真的要拿來防身都不錯,
另如果貓沒看錯,那個項鍊刀是史密思魏森公司的吧,
對於貓的手來說,握炳部分太小所以無法穩定持握,攜帶的方便度
也比不上Gerber小折刀呢.

如果貓跟DW兄一樣會開著Jeep到深山野地去宿營,
那麼這把Jungle 2就是必買物品了呢


雖然自從N年前的藍波電影之後,多功能求生刀開始流行,
我國一直到去年才終於把這種俗稱叫做藍波刀的求生刀解禁,
如果要比性能價格...這把西班牙製造的多功能求生刀肯定排的上名呢.


這個是之前貓隨身攜帶的拆信刀

由於太好用了,所以在某次同學辦的中秋烤肉之後,該刀就被徵收作為食物處理用途,
從此再也沒有回來了
現在可能會買這把回來當隨身拆信刀吧..

停權計數:3次

小貓 wrote:
.....刀尖採取clip point設計,就是所謂的剝皮刀


沒有不尊敬的意思,只是純討論。
印象中,clip point 的刀尖是為了加強戳刺能力的設計。
跟 skinner 剝皮刀,強調刀刃的切割長度,似乎不宜混為一談。

一般而言,剝皮刀的刀尖會有上揚的趨勢,甚至刀尖位置會比握柄還高。
FYI


bouli
我的發文只代表我個人的偏見。如果有所提問,還請在討論串中提出。

小貓 wrote:
裡頭的那堆刀刀貓只推薦Gerber那把小刀,小巧好攜帶,而且可以穩定的持握,
不管是拿來拆信或者萬一不幸真的要拿來防身都不錯,
另如果貓沒看錯,那個項鍊刀是史密思魏森公司的吧,
對於貓的手來說,握炳部分太小所以無法穩定持握,攜帶的方便度
也比不上Gerber小折刀呢.


恩~~我之前是把Gerber的帶在身上~~

後來~~摔車後~~改帶那把Vtech的~~
其他~~那種三刀木的小刀~~就是放在桌上玩玩而已
IMPULSE的(純黑的那把折刀)
是拿來處理"食物"用的~~
項鍊刀~~則是買了好玩的~~又不能隨身攜帶(直刀~~有點長)
銀白色的那把折刀~~則是吊著好玩的~~
小貓 wrote:
誠如在台灣要找行動電話或者PPC相關資訊得到01來朝聖一樣,
要找刀刀的資訊也不可錯過


無意間發現這個討論

看來cem236321兄.小貓兄也是同道中人

小弟也是這個刀版的資深會員(指加入的時間啦)

沒想到在這個板上也遇到刀友
有書、有筆、有肝膽‧亦狂、亦俠、亦溫文
小貓 wrote:
雖然貓沒買過士林刀,恩.....刀尖採取clip point設計,就是所謂的剝皮刀

插個花!
我第一次看到「士林刀」的時候,是上電工科實習課的第一天,老師說:「這是以前剝電線絕緣皮用的刀,也叫做剝線刀。」所以我的印象中,士林刀是電工作業用的。
不過,我從來沒用過,因為在那個時候(年代有點久遠!),專用的剝線工具已經不少了,只不過價格很「貴」!


cem236321 wrote:
gerber的那把~~是我之前隨身帶的(防身兼備用)

請教一下:
帶那種刀上街沒問題嗎?
以前我帶過一把九用的瑞士刀,有點給他大支,就是那種開刀以後會有一個防止刀回折的保險裝置。放在機車至物箱內「備用」,警察臨檢的時候看到,還問我說帶那麼大的刀子要做什麼?還勸我以後沒事不要帶出門!
我的回答:「那是上次烤肉忘記拿回家的!」
很想敗一隻小貓大大說的那支刀,不過就是因為這種疑慮,所以遲遲沒有下手!
2/10 - 長腿秀英的生日! 9/22 - 舞后孝淵生日!
Charles Laih wrote:
帶那種刀上街沒問題嗎?


貓不是啥小刀專家,不過還是來插花一下好了

提到攜帶折刀上街的情況,就不得不看兩條法條
首先看的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裡頭的
***************************************************
第四條   本條例所稱槍砲、彈藥、刀械如下︰
  一、槍砲︰指火砲、肩射武器、機關槍、衝鋒槍、卡柄槍、自動步槍、普通步槍、馬槍、手槍、鋼筆槍、瓦斯槍、麻醉槍、獵槍、空氣槍、魚槍、改造模型槍及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具有殺傷力之各式槍砲。
  二、彈藥︰指前款各式槍砲所使用之砲彈、子彈及其他具有殺傷力或破壞性之各類炸彈、爆裂物。
  三、刀械︰指武士刀、手杖刀、鴛鴦刀、手指虎、鋼 (鐵) 鞭、扁鑽、匕首 (各如附圖例式) 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查禁,非供正當使用具有殺傷力之刀械。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槍砲、彈藥,包括其主要組成零件。但無法供組成槍砲、彈藥之用者,不在此限。
  槍砲、彈藥主要組成零件種類,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
裡頭第四條第三款裡頭有限制的刀械,刀械樣圖中可以看到,
不管是在條文中或者在樣圖中都沒有折刀這一款,我國法律的立法精神之一就是
"沒有禁止就是許可",所以折刀和水果刀或者手牌小刀再法律上的地位都是一樣
的可以合法購買與擁有.

帶上街的話則是有些小小的麻煩,根據我國這個號稱是無所不管的無厘頭
社會秩序維護法
***************************************************
第六十三條   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一、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化學製劑或其他危險物品者。
  二、無正當理由鳴槍者。
  三、無正當理由,攜帶用於開啟或破壞門、窗、鎖或其他安全設備之工具者。
  四、放置、投擲或發射有殺傷力之物品而有危害他人身體或財物之虞者。
  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六、蒙面偽裝或以其他方面驚嚇他人有危害安全之虞者。
  七、關於製造、運輸、販賣、貯存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險物品之營業,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或其營業設備及方法,違反法令規定者。
  八、製造、運輸、販賣、攜帶或公然陳列經主管機關公告查禁之器械者。
  前項第七款、第八款,其情節重大或再次違反者,處或併處停止營業或勒令歇業。
***********************************************************
第63條第一款的規定堪稱是...只要身上攜帶的器械威力超過橡皮筋就可能
會有事....定這一條法規和通過這一條法規的通通都是豬頭.

所以根據法律來說,恩,的確不行帶著跑,實務上來說,則是因為這一條
真要認真執行起來保證是窒礙難行(車上有放柺杖鎖算不算"有殺傷力之器械")
,所以除非是白目到在大庭廣眾亮刀耍,這樣看到不處理不行的情況,
其實都還OK


順道說,PC HOME現在折刀也在熱賣中,不知道是因為同好增加還是因為治安敗壞

停權計數:3次

Charles Laih wrote:
請教一下:
帶那種刀上街沒問題嗎?


喔喔~~真正"看的到"的只有我掉在包包上的刀子(而且還不是每個人都認的出)

自己真正防身用的刀~~當然沒事不會亮出來阿~~

最後一張王牌~~幹麻及著打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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