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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箱分享] 成人玩具...GSG-5 (第11頁有新照片喔)

bugger763 wrote:
不好意思,請教一下,
既然人民可以自行生產武器,除了槍械外,可以自己製造火砲嗎?
或是,實際上市場上就可以買到火砲?

我的疑惑是,既然美國憲法有提到,如果政府不行,人民有權以武力去「更正」這個不行的政府。
不過,光靠輕兵器要去跟政府軍對幹,可能火力很薄弱,所以也許需要更大的火砲才能成正事?

游擊武力打政府軍 ? 可以參考看看伊拉克人的做法. 火箭榴彈, 單兵火箭與輕迫擊炮才是步兵的主要支援火力 . 拖著加農炮與榴彈砲就欠缺機動性. 出其不意 , 攻其不備. 未形成絕對優勢兵力之前, 應避免主力決戰.
BSA wrote:
游擊武力打政府軍 ?...(恕刪)


嗯嗯,聽起來蠻有道理的。那如果以這樣的想法,市面上買得到那些火箭彈之類的武器嗎?我的疑惑就是,可以販賣或是自己製造比槍枝更猛的武器?
bugger763 wrote:
嗯嗯,聽起來蠻有道理的。那如果以這樣的想法,市面上買得到那些火箭彈之類的武器嗎?我的疑惑就是,可以販賣或是自己製造比槍枝更猛的武器?

逛一下圖書館就有答案了(http://en.wikipedia.org/wiki/Davy_Crockett_(nuclear_device) or http://en.wikipedia.org/wiki/Tactical_nuclear_weapons ).

UT 的 redeemer 不錯啊 !
bugger763 wrote:
等警察?等警察來,已經是人家的槍下或刀下亡魂了。


這個好笑,這讓我想到GTA : SA開車時廣播的廣告,當你的住家被歹徒入侵時,打911要多久時間才會有反應?統計平均是45分鐘,這段時間內歹徒可以上你老婆,抽根菸,再上第二輪。
真是大開眼界,一開始還以為是模型槍......

大大的收藏品真是不錯!
回想我在波斯頓的時候!
路上汽車看到有人要過馬路,大多大老遠就減速停車,還很有禮貌的請你先過。

我想在台灣!如果開放槍枝!
光是馬路上的交通事故!大概每天都會引起街頭槍戰發生!

這和文化差異有關!亂丟垃圾及煙蒂、隨意吐檳榔汁、連風景區買烤香腸,還邊走邊丟蒜皮!

歐美是恥感文化,中國人是罪感文化!

1.只要不犯法你管我!

2.就算是犯法的事也要想辦偷偷來不要被抓!

3.就算被抓也要想辦法找理由拗無罪!

無論知識高低都一樣!上至總統下至小學生!均適用!
還是不要開放的好..........
rctank wrote:
回想我在波斯頓的時候!路上汽車看到有人要過馬路,大多大老遠就減速停車,還很有禮貌的請你先過。....(恕刪)...

這應該不是 (恥感文化 v.s 罪感文化) 那麼簡單. 其實不妨反過來想一想, 在美國開車撞人會有什麼樣的後果? 在美國開車肇事逃逸會以哪一種罪名起訴? 美國酒駕(DUI)的處罰和台灣酒駕的處罰能比嗎? 美國酒駕被捕之後的保險費會漲多少? 在某些條件下, 守法程度與執法程度成比例!

周末假期千余人因酒駕被捕
http://dailynews.sina.com/bg/news/usa/uslocal/chinapress/20091229/02211002512.html

聖誕夜246人因酒駕被捕
http://dailynews.sina.com/bg/news/usa/uslocal/chinapress/20091226/0036994202.html

前美國民主黨總統候選人、馬薩諸塞州國會參議員約翰·克裏(John Kerry)的大女兒亞歷山德拉(Alexandra)因為酒駕被捕。36歲的亞歷山德拉是好萊塢小有名氣的電影導演。她因酒駕被警方拘留了5小時,並需要繳納5000美元的保釋金。克裏的發言人說,亞歷山德拉是因為駕照過期才去警察局的,酒測確定她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並沒有超過法定標準。

http://en.wikipedia.org/wiki/Hit_and_run_(vehicular)
United States
The penalties (and the definition) of hit-and-run vary from state to state. For example, in Virginia, the crime is a felony if the accident causes death, injury, or damage to attended property in excess of a certain dollar amount; otherwise, it is a misdemeanor.

In Texas, the crime is a third degree felony if the accident involves a fatality or serious bodily injury. Accidents causing less serious injuries are punishable by imprisonment in the Texas Department of Criminal Justice for not more than five years or confinement in the county jail for not more than one year and/or a fine not to exceed $5,000. Accidents causing $200 or more in total damages without injuries are punishable by a class B misdemeanor, and accidents causing less than $200 in total damages are a class C misdemeanor.
法律是由人定出來的!主要因文化及價值觀而異!不同風俗民情法律也有所不同!

如果某些罪行為是令人無法理解且有共識認為罪無可赦,自然罪就定的重!罰也罰的多!

如果大家認為普遍會發生,沒什麼大不了!自然罪輕罰少!

如果立法者自己也偶有違規,那又怎麼可能定出嚴法!


話說回來,我支持酒駕、殺人未遂、殺人,判重刑~死刑

不過台灣國人守法、判刑跟立法的世界奇蹟,堪稱第一

殺人可以減刑到後來無罪

立法者也常犯法,有辦法讓他們立個像樣的法律嗎?
而審判又不如美國有陪審團,法官的自由心證大到像天一樣..

酒駕、強姦犯常常是累犯,被撞死的、被性侵的何其無辜阿!

基本上我羨慕歸羨慕,但老實說,如果台灣開放槍枝還是頗危險的,但自保方面的確是一個保障。
二十幾年前,就有黑槍了啦,一些槍靠關係也申請得到...只是的確沒現在氾濫

只是我是覺得,美國的精神狀態不好的人也有吧?又不是只有台灣有

但說了那麼多,我對台灣開不開放,沒有覺得一定要開放或不開放,因為真的兩邊都各有利弊(倒是...在立法、執法的嚴謹度跟上真正民主國家以前,不適合開放)
我愛台灣,我的國家 敬請多支持台灣國產品
好文!!推~~~


樓主有沒有"Kriss SMG"開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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