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浪費一下時間來回覆好了
我覺得樓主的態度也有問題,反正廢文是你PO的想怎樣講都可以
大家也無從查證
PO廢文目的又是如何也讓人搞不清楚...
阿!有啦 增加行動影音版面人氣啦~XD
你是C家 對!我是C家(CONTAX)
你用L鏡 對!我用L鏡(LEICA)
XD...
finceo wrote:
昨日週一應帶女兒至旁邊購物,想說打發時間去老朋友那逛逛
(老闆從光華商場認識至今)...(恕刪)
我從高中就認識老闆到現在差不多22年,
我到場他若在忙也不會吵他,他的小朋友們也不認識我,也只把我當一般客人接待,
就算認識我,我也不會讓他們把我當VIP招待而擔誤了其他客人,
因為我和老闆真正夠熟,所以我並不在意有沒有被忽略,就算他小朋友對我不禮貌(當然到現在都沒發生過),
以真正夠熟的角度,我會選擇等他有空時來提醒他,
絕對不會在網路社群上貼個文來噹店家的,
我聽到我想要的耳機時,我也不會因為我夠熟,就把加煒當菜市場來亂喊價,
一進門就指名要聽最貴的耳機的同好,我想應該也有出得起的霸氣。。。
看完這串,我真的不覺得你是老闆的老朋友。。。
呃~久違了我的CCIE Lab,太久沒跟您們聊天,所以主人我的手指頭會有點生疏,接下來的時間麻煩您們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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