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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xHome購物欺騙消費者又一樁,這次主角輪到我了

soonl wrote:
其實我覺得PCHOME滿好的啊!
至少退貨絕不囉唆,如果你買回來不滿意,或者有被騙的感覺,14天內就給他退貨吧!


表面上是這樣,說說我的例子,
我曾買過一張事務椅,
坐一個月他號稱的耐用防火網布就破了,
天啊,在下也不過五十多公斤,
我就要求退換貨,結果前後推拖了不知道幾封信,
說是有說要給我換,廠商也打給我了,
可是椅子從來就沒看到影子,
等到後來,是連信都不再回了,
還不只這樣,接著我的信用卡交易也無法通過了,
我還在想說沒這麼黑吧?還封鎖我帳號?
但是還是馬上開了另一個帳號測試,
嘿,馬上就刷過了,真有你的,竟然對消費者搞這種手段!

除了我的例子,我朋友曾經買過一張專輯,結果寄錯版本,
PChome把精裝寄成平裝,這下當然要換貨了,
你猜換貨以後有什麼後果,沒錯,就跟我一樣的下場,
該帳號從此無法刷卡交易…我本身是不希望因為這種事要上新聞媒體,
所以也是姑息他了,如果有不排斥上媒體的,
麻煩幫忙踢爆PChome這種惡質的手段!
退啦
花錢買東西,不是受氣
寧願多存一點錢,買有保障的
不實就是不實
接受退貨還是不能掩飾東西的問題
我想大家都知道

在這網站的同好,相關電腦知識一定比一般民眾好太多了
試想
那一般民眾會知道嗎?
我相信一定不知道
所以拿出知識份子的良知吧
將一些無理情形說出

畢竟下一次買錯東西的有可能是你我週遭的親人、朋友、同事、愛人
soonl wrote:
其實我覺得PCHOME滿好的啊!
至少退貨絕不囉唆,如果你買回來不滿意,或者有被騙的感覺,14天內就給他退貨吧!

PCHOME是不給客服電話與住址的購物網站,
所以如果有任何購物上的問題都只能先留言然後買家只能被動的等待對方回答,
要不要回覆,何時回覆都可隨他們決定,
這是對於買家很沒保障的做法,
如果交易正常就沒事,如果有狀況那就真的只好碰運氣了 !!
台灣購物網站有些有客服電話住址有些沒有(mobile01就都有)
雖然有電話住址不一定比較有保障,但至少比沒有好,
現在到網路購物我都會注意一下這方面的資訊,
同樣的東西我寧願到比較有保障,願意尊重與服務客戶的地方買.
以前我也常在PCHOME購物,現在就幾乎沒有了
從這我學到最重要的一件事:

廠商標示 USB2.0 不一定代表 Hi-Speed,有可能是在玩文字遊戲,消費者要小心
(嗯,我在很多產品都碰到過)

這個事件可能有幾種結果

1. 不了了之 - 懶得退貨、懶得去告...等
在此樓主已經採取行動了,值得加分鼓勵
有採取行動,您就會多學到許多我國保障消費者的管道、自己的權益該如何爭取等。雖然說兩千多元是小錢,但是其實學到的東西價值比這高出更多喔。將來踏入社會,一定也有很多機會會用到這次換來的經驗

2. 退貨抗議 - 其實結果與 1. 相同耶
為何現狀沒有改善,因為即使最強硬的消費者也都只有採取退貨、抗議的手段而已。廠商早就準備好了,他們退貨超快、回覆抗議信姿態超低超有禮貌。其實結果還不是不了了之對不對?

3. 法律途徑 - 可能會輸
看完網友們提供的 USB2.0 規格,站在廠商的立場,我的產品的確是 USB2.0 (compatible) 呀,不信你插上去看會不會動
當然這是文字遊戲,足以騙過 90% 非專業的消費者。但是即使告上法庭,廠商要這樣抗辯,消費者也是沒輒咧。並沒有規定標示 USB2.0 就一定代表 Hi-Speed 呀

4. 輿論力量
很多廠商用 USB2.0 的標示誤導消費者,這件事情如果能讓消基會知道,因為問題蠻大的,消基會應該會利用媒體的力量宣導 USB2.0 標示可能會造成的誤導,請消費者小心
若要進一步保護消費者,可能會呼籲政府立法規定這類商品傳輸速率要標清楚 (像食品那樣管得比較嚴,要標示內容物。不過應該不大可能)
相對於告法院可能無法成立,走輿論路線應該比較可行
消基會上次公佈過沒有標示客服電話或服務地址的購物網站 (看來 PChome 並沒有改善) 算是蠻強力的一次輿論運作
若這次能以USB2.0 標示之誤導與爭議為主題,因頗具教育性
或甚至購物網站故意標示錯誤規格,消費者頂多也只能退貨探討消費者權益保障不足,其實還是處於弱勢的話
因為主題正面、案例又多,消基會應該會願意出面的。這樣對台灣消費生態的亂象改善也算盡了一份心力

Mahagala wrote:
從這我學到最重要的一件事:

...恕略..(詳細請看前文)



看到這裡,覺得大家都交換了很有用的想法跟意見...

不過尤其Mahagala大大...您的總結分析整理真是......帥!
Mahagala wrote:
從這我學到最重要的一件事:

廠商標示 USB2.0 不一定代表 Hi-Speed,有可能是在玩文字遊戲,消費者要小心
(嗯,我在很多產品都碰到過)



關於這一點:

如果廠商標示 USB 2.0,那代表他必須支援 Hi-Speed、Full Speed 和 Low Speed。除非他有明確標示支援 USB 2.0 Full Speed。

我記得原網頁是沒有標示 Full Speed,應該算是廣告不實。
這樣不算廣告不實吧,只是沒有把規格完全標示
但法律也沒有規範到這種規格標示,了不起叫標示不清
樓主要怪真的要去怪制訂USB的機構
誰叫他們要訂個FULL SPEED版本的2.0呢
讓廠商有合法的洞去鑽,這樣的文字遊戲已經玩很久了
幸好樓主是在網路上買的,快去退貨吧,鑑賞期在這裡是很好用的
已去函消基會,靜待回音~不過會有什麼樣的結果呢???
怪現象之1物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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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橘色的要比銀色多花100元...之前我買橘色只要$2990...(也許是限時特價吧)
我也不想倚老賣老,年輕有為的人我當然會尊重,但是看到胡搞瞎搞的小毛頭還真是生氣
還有怪現象....
在 Pchome 買這台..+購ipod Shuffle.2888(市價3900)
啥?..市價3990?....Apple原廠定價才3600元...
這這有點給他.......欺騙大眾..


http://shopping.pchome.com.tw/asus/detail.php?pid=AGC0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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