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我們只不過剛好了解(或只是聽說)iPod 在音質上的缺陷而已哪天突然想喝紅茶,還不都是去買「利鈍」來泡?買抗頭皮屑洗髮精還不是買「海輪仙度濕」(我不是說 H&S 不好 )配眼鏡呢?買英文參考書呢?買葡萄酒呢?去烏來泡溫泉呢?一脫離自己的認知專業,我們跟那些我們所恥笑的人一點差異也沒有產品類型實在太多,最後索性直接信任「牌」來取代「質」的檢驗這就是品牌價值的神威之處________話說回來,一些嫌棄 iPod 的發言,不曉得有多少是實際比較而得來的結論如果只是「聽說」來的轉述,那跟「品牌崇拜」又差在那邊呢?
說真的 itune我還真的是不會用@@*迷之音..........那你為什有一台80g的ipod啊........因為那是尾牙抽到的......一開始以為mp3嗎..能值幾個錢..一打聽........媽啊破萬這是什麼東東.........這算是抽到大獎了嗎這麼貴的東東當然是留下來當閃光彈的音質.....這是什麼東東不過這個價錢的mp3我肯定不會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