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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xHome購物欺騙消費者又一樁,這次主角輪到我了


abor66 wrote: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68187

想不到又有網友受害了..以上這篇文從我貼出後一個禮拜都還看得到錯誤的資訊
..不知道還會有多少受害者..消費者的權益在哪裡???


我也覺得PXHXOME賣的東西大多都不實在
尤其是大陸貨
從過年到現在
我買了四件商品
兩件是台灣製的 兩件是大陸製的
那兩件大陸製的 全被我退貨
大部分都是功能誇大不實
用起來根本就不是那回事

建議大家 東西用起來感覺落差大 不要客氣勇敢退貨
就算被PXHXOME當澳客 也要退貨
大不了找別人買嘛
如果你PXHXOME不想賺錢 大有其他人想賺錢
其實市面上也有是不少產品的 Logo 是 USB 2.0 "Full Speed" Certified 的...
其中也不乏一些大廠的產品,所以還是要睜大眼睛看清楚才是...
真正高速的認證 Logo 是 USB 2.0 "High Speed" Certified 的...
12是Mbps所以折合出來約1MB很合理
因為USB屬於SERIAL傳輸,所以計算速度是用BPS
簡單的說,除8以後才是眾所皆知的MByte

所以還是直接在七天內退貨吧
PCHOME實際上來說並沒有錯....而且你也可以直接退貨

babybike wrote:
預祝樓主申訴抗議成功...

PCHome回函說什麼, 緊急招開主管會議討論這個事情...
對於造成不便,深感抱歉....

"Than's all!"

然後他們的MP3網頁...繼續賣著該系列產品...
就只是,....打著..."USB 2.0", "七彩螢幕", "崩盤價"...
在2.0全功能MP3級距裡面....他是最便宜的沒錯.....有吸引人購買的條件...
但是....價格卻不適合理於12Mb的實際規格....

他打著2.0...打著崩盤價...很明顯的就是要讓消費者...誤解...

誤導消費者說...我是超快的2.0 (480Mb spec)...但是卻是最便宜的喔...來買啊..!

(XXX....不能罵出來...!!)
還有人為pchome說情喔........
不實就是不實.......
什麼“.....USB1.1在USB2.0控制下可以正常運作...”這是說明書上才寫的吧......
規格表中要寫的應該是機子本身所具備的連接埠的傳輸速度....
而不是機子要連接到什麼連接埠..............
規格表打USB2.0,而實際傳輸就只有USB1.1.......
光憑這點,就可以告到消基會了~~把最初的問題點找出來,就很清楚是誰對誰錯了.......
這應該到公平會申訴....不實廣告並錯誤引導消費者


公平交易法法條
中華民國80年2月4日總統令制定公布
中華民國81年2月4日施行
中華民國88年2月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八八000二五七七0號令修正公布
中華民國89年4月2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八九00一0四四五0號令修正公布第九條
中華民國91年2月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九一000二五0四0號令修正公布



第二十一條(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
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其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 法,對於商品之價格、數量、品質、內容、製造方法、 製造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用途、原產地、製造者、製造地、加工者、加工地等,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
事業對於載有前項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表示之商品,不 得販賣、運送、輸出或輸入。
前二項規定於事業之服務準用之。
廣告代理業在明知或可得知情況下,仍製作或設計有引 人錯誤之廣告,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廣告 媒體業在明知或可得知其所傳播或刊載之廣告有引人錯誤之虞,仍予傳播或刊載,亦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http://www.ftc.gov.tw/
sohopro wrote:
不錯啦

我的 joybee 130 還不到 1MB/s

<圖略, 請看前文...>

這可是世界知名品牌, 花大錢打廣告的

雜牌的還比他快 50% 應該值得安慰了




啊勒...沒想到連大廠牌...笨Q, 也搞這種文字把戲...
您的其實應該算是近乎..8Mb <--小b, 在這些廠商所謂的 "2.0 Full speed" 合理範圍內

廠商要打..符合2.0, 但....
Low speed, 1.5Mbps
Full Speed, 12Mbps
High Speed, 480Mbps
可以...但是請廠商,在詳細規格內寫出來實際傳輸是多少..
例如:
http://www.iogear.com/tw/products/product.php?Item=GUH224
Transfer Rate 480 Mbps
USB Specification USB 1.1 and 2.0 compliant
理論值是多少就該是多少...別在跟弱勢的消費者玩文字遊戲了...

食品都有求要標示清楚成份了, 電子產品應該也要詳細標注了!
抵制那些說的不清不楚, 不明不白的產品! 不幸買到, 不爽就退他!
http://shopping.pchome.com.tw/512mp3/detail.php?pid=BMP00176
本機的傳輸速度為Full Speed的USB 2.0版本,每秒的傳輸速率為1.5M,此為USB協會於2003年6月所認證的USB 2.0的規格。若需更詳細的資料,可至以下連結,謝謝。
http://tech.tom.com/1370/1410/2005112-152981.html

還算是知錯能改
但...是講.. 1.5MB? 還是1.5Mbps?
Full Speed的USB 2.0? 不太能理解.

但這個"2.0"真應該有什麼機構出來講個話吧...
有點被濫用的感覺了...

(前陣子也跟交警狀上交通法庭...所以最近比較忿忿不平)
如果要要求有真正480Mbps的傳輸速率的話,大概幾乎所有的USB介面產品都該下架了

以這個CASE來說,PCHOME並沒有做到"欺騙"(只要他沒有說不給你用七天鑑賞期來退的話)
或許廠商在玩文字遊戲,不過消費者也已經獲得了"應有的退貨權利"的前提下
其實這筆交易並沒有過於不划算...

所以樓主能採取的動作也只剩下退貨的選擇而已
--
這種情況和消基會一起告PCHOME也很難贏,就是這樣吧
趁七天內退掉比較划算

至於有人以為我為PCHOME說情就弄錯了,小弟何德何能為了PCHOME說情呢???
又沒獎金可領...Orz
只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角度看事情, 有不同的解釋罷了...
多多交流不同的想法,也沒什麼不好的啦!

只是...lifaung大大您說:
"如果要要求有真正480Mbps的傳輸速率的話,大概幾乎所有的USB介面產品都該下架了"

這個部份,是屬於"理論值", "實際值"絕大多數產品都沒辦法達到, 請大家要注意!

如果廠商寫出實際值, 那當然更好啦...呵, 不過不會有廠商笨到寫實際值的.
基本上PCHOME的回覆是沒有錯的,小弟獻上我的一些看法。

分兩點來看:

1. 在 usb.org 裡面,USB 1.1 的 spec 已經變成 historical reference 了,目前都是看 USB 2.0 的 spec。有興趣的可以參考這裡

跟前面幾位大大說的一樣,分成 Hi-speed (480Mbps)、Full Speed (12Mbps) 和 Low Speed (1.5Mbps)。其中,Full Speed 和 Low Speed 就是對應到大家所理解的 USB 1.1 的 Full Speed 和 Low Speed。

2. 目前 USB-IF 的認證目前已經沒有在測試 USB 1.1 了,測試只分成 USB 2.0 Hi-Speed、Full Speed 或 Low Speed。當然,OTG 是另外的議題。有興趣的可以參考這裡

結論是:

1. USB 1.1 的 spec 已經被 USB 2.0 的 spec 給取代掉了,也就是說,USB 1.1 的 spec 已經被 USB 2.0 的 spec 所含括在裡面了。
2. 因為上面那一點,所以廠商可以說他的產品支援 USB 2.0。有良心的就會寫 USB 2.0 Full Speed,沒良心的就什麼都不寫。

有錯誤請指正,謝謝觀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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