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xbtxbtxx wrote:
呵呵 我又看到你轉移...(恕刪)
議事堂 不會用 所以用洗版的方式來處理
那大家都來個警察局法院不會用 所以直接殺人打人來處理嗎?
議事堂處理方式很難學? step123都寫好了照著做是有多困難
物品有問題 這麼多法律管道可以用 偏要上來用鍵盤解決法
非常疑惑
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有一堆免費法律諮詢網站 公家的也有
別鬧了好嗎?
對方干擾到生活也可以去報案申請電聯紀錄
不曉得這到底是?
方法幫你想到了 你做了嗎?
還有我哪裡抹黑你了? 洗版是正確行為? 還是你根本沒做 是盜帳號的幹的?
還煩請舉證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