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賣家真的告上樓主的話,樓主可反咬他一個誣告罪的。
第169條(誣告罪)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亦同。
song321c wrote:
樓主的發言我看來都沒...(恕刪)
我剛剛上網查了一下,賣家寄給我的這封應該算是律師函
網路上的解釋,跟存證信函作用雷同
律師函解釋如下:
律師函意指當事人之一方委託律師具名告知他方或其他特定對象一定法律事項之函件。
乃由專業律師依照當事人委託之內容及希望傳達之意旨審慎撰擬而成。
律師函是一種極為正式之法律文件,委託之當事人通常期待以此發函表示自己
嚴正之立場並期待對方予以重視
(摘文: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4570)
至於內容的話我簡述好了,暫時不拍照下來,因為小弟只是個小小的消費者,不希望引來更大的驚嚇
公文主旨:律師代A轉告B,XXX先生(小弟我)勿繼續妨礙XXX先生名譽跟商譽,悉知照辦理.....
(怪了,我完全沒提過賣家叫啥名字?怎麼妨礙他名譽?
他怎麼會知道我名字????阿....一定是因為跟他買過東西,所以被留底了...)
說明(簡述):1.據當事人委任辦理
2.(簡述)小弟我於XXX時間在mobile01 post了文章,造成本人名譽受損...影響網路賣場商譽.....
希望我刪除該文,賣方本人已進行網路蒐證,採取法律行動,以求回覆本人名譽跟商譽
3.本律師受託前情,經核相關資料無誤,爰代函達如上,請知照辦理,俾免訟累
律師印章
另外,小弟不是影音達人,也不懂法律,學校專業更是跟法律扯不上邊的三類組科系........
雖然我真的很不想承認(又要讓人笑話了),但是我還是得說
賣家的來信,對我這個小小的鄉民來說,真是個沉重的負荷阿....
版上大大有法律達人嗎? 冏
我不相信那個律師願意打這場官司,沒有任何會贏的立場!!
你把這篇全部備份下來,尤其妳MSN裡的檔案,不用去擔心官司的事情,相信我
這場官司一打,你只是去法院參觀,有人要再重起爐灶,至少要改成xx超人,不然達人爛掉了庫存沒清光,是會跑路的
另外,真的上法院你連律師都不用請,你把你備份的東西完整的交給法官,我還真找不到任何一條能讓你賠錢的理由
真的讓你賠錢,你可以學政治人物喊司法迫害,找媒體雜誌申冤,操作好一點搞不好以後可以當固定的來賓天天上電視
如果你家有錢可以請律師,請他寫一封信要對方律師告知哪一部分妨害他的商譽,可以針對該部分有妨害商譽的事實提出來討論,我很想知道,哪邊妨害商譽?
別擔心,能當上律師不會不懂法律,只是為客戶寫寫信就能收費,沒道理不幹,但是穩輸的官司,沒有律師會建議題告方去打,我看不到你會輸的理由,也找不到對方提告的理由
至於各位鄉民們,說話小心點,要罵要嗆,自己轉個彎,要提出委屈的經驗,請學學樓主這樣,這就叫有所本,不然下一封律師信可能就是你去收
griffon wrote:
有可能~~想嚇唬嚇唬...(恕刪)
小弟因為就讀醫學相關科系,問遍朋友,身邊還真的是沒人懂法律
剛剛睡前,翻來覆去,看到書櫃的野火集,龍應台說:台灣人,你為什麼可以不生氣?我到底該不該生氣呢?生氣可能會流於情緒......自己朋友又無法提供資源的情況下
只好跟家人求助了,也終於連繫上了敝人的小弟(他目前就讀法律系中)
我煩請他將此件事情幫我去跟他們系上的教授請教,小弟真的是很想知道
在法律保障下,我們網路言論自由的界線?是不是受氣了,因為害怕,什麼都不能說??
ps.我弟提供他個人的意見,基本上跟firedogz大大說的一模一樣,不過我還是煩請他
去問問學校法院工作的教授,畢竟賣方也辛辛苦苦的請律師提出了律師函,基於務實的態度
小弟也是想知道,法律系的教授法官們的見解,畢竟教授們說的話,丟在地上
才會發出聲音.......
(還有,其他網友們應該不至於收到他的信,小弟我是因為跟他買過個醜醜的耳機,
被對方留下了完整的資料,所以才有辦法寄信給我吧!?不然我想不出來,他憑什麼寄信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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