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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奇蹟再一炮 "Super Tangent" !!!

看完最後幾篇回文,讓我有些感觸~
也許日本以前也是仿冒出名的,但是看看現在的日本,有人會再說他們是仿冒王國了嗎?
國家與企業的進步,是要裡面的國民與員工有想要進步的心,知道哪些是我們該努力的地方,如果老是想,代工也很好呀,照樣有錢賺,這樣企業會再往上邁進嗎?這樣的說詞或許很八股,但是沒有大部分的國民的體認(好的給予鼓勵,差的他壓力),否則永遠都會一直是這樣!

最近看了勞倫斯.卜洛克的一本小說,前面的導讀是由唐諾寫的,題名:「說給我們聽吧!」,其中一段--工匠技藝之美中談到了類似的問題,有興趣的人可以看看~

全文網址

http://blog.roodo.com/appleseed
仿冒應該是把logo拷貝.
抄襲應該是外貌跟設計相似.
這裡應該是說抄襲吧?

個人覺得:
如果抄襲的比原版好,那我不覺得我非得要買原版的.
如果抄襲的比原版差,那就是想乘順風車的三流廠商,市場跟法律自會淘汰他.

如是前者,只是抄襲外觀倒還好,個人不是外貌協會的,
精確講是不重視質感.
個人比較重視功能.如果抄襲得成功,甚至比原版好.
個人認為不見得是壞事.
重要的是裡面,這才是最重要的東西.
雖然大部分抄襲都比原版差.
如果Super Tangent比iPod Shuffle好,那我會買前者.
就算是抄襲也得經過市場機制去被選擇.
如果我是商人我有信心可以做得比iPod Shuffle好,
但我的名氣或設計並不如Apple,現在大家一窩蜂去吃蘋果.
那我可能幹一樣的事情:抄襲Apple設計作一個一模一樣而售價更便宜而功能更強的東西給大家看,給大家去比較.如果購買者發現比原版更令人滿意,一來可打出知名度,二來破除名牌迷思.
這在有嚴重潔癖的人眼中看來可能很髒,
但在我眼中不過是商業行銷策略.
商業本來就是抄來抄去,每間公司不都在互相告來告去侵權.
當然啦,前提是我前面所說.

如果只是沒有野心只想搭順水車的三流廠商,
那就自然讓市場機制跟法律淘汰他吧.
天啊!!!台灣又出了個i_Pocket...
不管這何不合法,但肯定是遊走法律邊緣,但最後輸的是台灣的形象。



Computex 05/超級Shuffle算啥! iPod mini也有克隆品
【東森新聞報 記者陳曉藍/台北報導】
...
國內廠商恩雅(Gnnyah)展出一款插卡式MP3播放機名為「i-Pocket」與iPod mini外型幾乎一模一樣,只是把圓盤上加了四個按鈕,同時按鈕從觸控式改成「按鍵式」,上方與底部約略有些許不同,但是不仔細看,的確以為是iPod mini。
...
Yahoo Taiwan News
您之前舉的例子蠻有趣的,相同的您是否有聽過哪些例子像您說的是一般人在論壇或類似場合因為發言批評某些公司『仿冒』而被控告定罪的?

說真的如果法律是照您的說法來運作的話,那小弟還真的是對這個社會很失望。


這句話請再看一下,
"雖然大家覺得在這講講沒什麼, 不過最好養成習慣, 免得實際生活惹禍上身"
只是提醒一下, 世界這麼大, 絕對有這種例子,
據我所知的例子, 確實有人收過某些公司法務部門發出的關切郵件, 但還不至於嚴重到被告,
不管怎樣, 何須自找麻煩?
我在工作上連發個郵件都如履薄冰, 避免講錯話,
蘋果當初的訴狀也僅只於說明 eOne 的外觀會引起消費者混淆, 並未使用 COPY 這個字,
新聞稿裡他有本錢可以狂罵, 狀子可就不能亂寫, 寫錯了, 有理都變沒理,

幾乎人人都有對法律失望的例子, 不過沒有法律, 你會絕望

各位愛蘋果的心態可以理解, 不過也不必把這家公司幹醮到好像動搖國本一樣,
台灣已經由司法單位確定違法的公司更多
讓蘋果電腦跟司法單位去決定這件事吧, 如果蘋果連告都不告, 那就很清楚了, 各位的幹醮不就白費力氣??

笑...比較有益身體健康


yang0817 wrote:
Computex 05/超級Shuffle算啥! iPod mini也有克隆品
Yahoo Taiwan News


clone?或許就是如此吧
原始網頁連結

sohopro wrote:
各位愛蘋果的心態可以理解, 不過也不必把這家公司幹醮到好像動搖國本一樣
台灣已經由司法單位確定違法的公司更多
讓蘋果電腦跟司法單位去決定這件事吧, 如果蘋果連告都不告, 那就很清楚了, 各位的幹醮不就白費力氣??

笑...比較有益身體健康


那麼,sohopro...

當您眼前所見的產品只會這樣的「追隨流行」時,您又做何想?
事情是不是真該如您所言、蘋果電腦不告就沒事了?

如果,動搖國本的原因不在幹醮的對象、而是社會價值觀的扭曲
該負責的、又是誰?

我不是蘋果迷、只是個剛入門的使用者

身為台灣人、看到這樣的現象、我啞然

我想、這很難笑、笑的出來也很難有益身體健康
而相似的事情、或許也會接著不斷爆發

倘若如此、我笑不下去
面對家園、已是無語

道德勸說失敗、是我的結論
其實我並不在意是某A公司或是B公司去抄某C公司或是D公司~
這種事幾乎天天都在上演,也永遠不會有結束的一天,我之所以有所感嘆是大家在看這件事的態度,是大家會有什麼樣的想法,個人的觀感或許事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是集合起來卻代表某種社會價值

--------
想想那些被講成「白牌機」的MP3 PLAYER,他們不也在這戰場上戰戰兢兢的打拼(1GB 23合一,只要NT$2880了),如果這個沒有長的像誰,又能獲得多少關愛的眼神呢?
http://blog.roodo.com/appleseed
上禮拜剛上了公司品牌行銷的課
這禮拜剛從日本回來
感想很多,對這件事也有了新的看法
這兩天整理後再跟大家分享
我、我、我只有這一點錢...可以算便宜一點嗎...
想講的東西很多
但這樣看下來覺得很累,覺得自己不需要講那麼多
去為每個有錯誤觀念的人的選擇負責
選擇是每個人不可侵犯的自由
就算是錯的選擇亦然

真的有興趣的網友,去看看這期天下雜誌講的“信任“
再用裡面講的東西去檢視茂嘉和他的產品
是非對錯好壞都那麼明顯了,不想再講重複的話了

茂嘉這件事,如同之前網友說的是人的價值觀、觀念的問題
而不是什麼功能規格音質的問題

還有人提到茂嘉出貨量的數字,除非我看到海關出貨證明
不然我是不會相信的
倒是在東京,每個月台每節車廂每個大站出入口我都可以輕易找到
至少一付iPod白耳機,秋葉原每個有賣MP3的店家
大多會把iPod系列擺在最醒目的位置
跟台北捷運及KMALL、光華看到的情形類似
但還是有人堅持iPod系列並沒有大賣
那...是個人自由,爽就好對吧
sohopro wrote:
把蘋果與 eMachine, Sotec, Future Power 最後和解的例子提出,
是提醒大家所謂仿冒是由實際的法律結果認定,


希特勒沒被法律判過罪行 所以他沒殺過人?


minipai wrote:
希特勒沒被法律判過罪行 所以他沒殺過人?



我一直不懂你們花時間在吵這些東西有什麼用啊
每個人都可以有他自己的想法吧
何必一直在這耍嘴皮子爭論呢?
還不如拿這時間多做點有意義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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