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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奇蹟再一炮 "Super Tangent" !!!


sohopro wrote:
長得 "很像" 只能笑他沒創意, 卻不能指責他仿冒,
房車都用四個輪子, 手機都有數字鍵, 分離式冷氣都有室外機,


這位大大, 我覺得你這幾句根本是詭辯嘛!

電腦都有 CPU, RAM, HD... 所以我做了一台外型跟iMac一模一樣的電腦, 這不叫仿冒.
電腦鍵盤, 上面一定都有 USB 界面, 按鍵. 所以做了一隻外型跟羅技一模一樣的鍵盤, 這也不叫仿冒.
機械手錶, 裡面一定都有彈簧加齒輪, 所以做了一隻跟勞力士外型一模一樣的手錶, 這也不叫仿冒.
...

etc.


你要知道, 不管是 NOKIA, BenQ, 或是 Apple... 等這些重視工業設計的公司.
外型開發可不是一促可及, 這可是花了大量的金錢, 不斷的嘗試才得到的結果.

現在好啦, 某公司不費分文, 反正就直接 copy 就好啦. 工業設計??? 這種錢幹麼花啊???
還一副抄襲有理的嘴臉: 活該, 反正你就是笨嘛, 花大把錢幫我們設計外殼啦... 哈哈哈...
詭辯是在沒有事實根據上依個人主觀與修辭提出相對立場的說辭

你的情緒性字眼似乎比較多

再者, 你看到我為這家台灣公司辯解了嗎?

詭辯就是我把找到的最終結果證據攤出來, 你還是選擇不看, 自說自話

我只是提出一個例子說明, 也 PO 最終蘋果還是和解了事的新聞,

蘋果這麼有自信的話, 幹嘛和解? eMachine 是上市公司, 不告死他取得天價賠償豈不對不起自己?? 和解內容也可以是機密, 但就這個例子應該沒有高額賠償金, 否則 Apple 早就大肆宣揚, 不會將金額列為機密

到底是一般人認為怎樣比較準? 還是法律結果比較準?

另外, 除了 Gateway, 那年還告過 Dell, 大家想得到的, Apple 幾乎都告過,

告!! 不見得能成案, 判!! 不見得能執行, 這是請各位留意的一點

商業訴訟, 攻守激烈, 絕非一般人想像得到,

很遺憾, 當年這個案子就是在爭論像幾 %, 但是像幾 % 沒有標準

回到這句話 "長得 "很像" 只能笑他沒創意, 卻不能指責他仿冒",

仿冒問題本來就很模糊, 除非一模一樣, 否則都有機會凹過去,

這個是由法律認定, 法律無法認定, 所以還是只能笑而已,

再次聲明, 我不站在哪一方, 我只是把發生過的例子提出來,

要提出反駁, 請提出證據, 不要僅憑記憶或個人見解


P.S. 這個案叫 iMac vs eOne



把蘋果與 eMachine, Sotec, Future Power 最後和解的例子提出,

是提醒大家所謂仿冒是由實際的法律結果認定,

盜版, 仿冒, 侵權等這些法律意義都不一樣, 和解了, 在 "法律上" 就沒有仿冒的問題,

同樣的, 你講的話不同, 負的法律責任也不同,

就 Super Tangent 而言,

Luxpro 是否涉及仿冒尚在未定之數, Cebit 事件也沒有法律意義, 那是商家爲取悅大客戶而有的結果,

但現在若指責 Luxpro 有仿冒, 卻有譭謗之實, Luxpro 反而可以告你, 因為他的行為是否違法未被認定, 認定前, 你最好只是取笑, 不要指控,

如果大家未審先判, 那就不需要法律機制,

法律的結果不是最令大家滿意的結果, 但在混亂的世界卻是較好的依據, 否則大家就學俄國企業殺掉對方好了

雖然大家覺得在這講講沒什麼, 不過最好養成習慣, 免得實際生活惹禍上身,

所以還是 "笑笑就好", 這是我發文的主要目的

這種事情,不是第一次,也絕不會是最後一次。反正市場機制會決定產品的命運,會買的就是會買,不會買的送他大概也不會用。
底下舉2個例子,一個是桌上型電腦,另一個則是最近上市的MP3 player。先看電腦的case,底下兩張圖各位覺得像不像?





前者是Sony的W系列桌機,後者是聯強趁勢推出的類似產品iMEL。當初聯強推出這個產品時也是被一堆人批評,可是它還是在市場上存在了滿長一段時間。

再來看這個MP3的例子:






前者是Sony前一陣子推出的NW-E10x系列的MP3 player,後者則是最近Digimaster在電腦展還有電視上大打廣告的產品,各位覺得像不像?

所以真的不需要太情緒性的去批評,看多了真的就覺得沒什麼奇怪的。就像sohopro說的,真的只要笑笑當成八卦來看就好,不要惹禍上身:)
便普Q 的BLOG:http://tw.myblog.yahoo.com/pempuq
上面那台訪mac mini的電腦感覺不錯。
不知它可不可以換殼,那殼太醜了
真想實機看看,看值不值得敗
隨便吧
這種事在一些人眼中是大事一樁
有些人反而認為無傷大雅
每個人看事物的觀點本來就因為環境而不盡相同
彼此能夠互相尊重對方的意見反而是整件事中最重要的部份吧
剩下的就留給法律仲裁和市場機制來決定
不過看了12頁的論戰還是覺得有些話語不得不說
我想
台灣可能還是走不出自己的路吧
不是說日本就沒有人在搞仿冒或侵權的生意
應該是日本願意去遵守遊戲規則的人比貪圖近利的人多太多了
至於說教育上真的有差這麼多嗎(我對台灣過去的教育還挺有信心的)
我覺得真的是民族性的問題
日本大廠賭了一口氣也不會願意出這東西吧
版上有大大說東南亞賣的嚇嚇叫
但是其他的地域呢
唯一能讓我連想到的不過又是我所熟悉的東南亞仿冒天堂的景象

Super Tangent的是非對錯和成功於否我都沒興趣也不想加入筆戰

但是當看到一個國家的高級知識份子都缺乏向上提升的慾望和期望
確實是令我感到心寒

期待這家公司能夠存活下來 重新創造出自己的品牌形象
並且期許版上大大們都能夠擁有創新的精神 替台灣打下一片天
小弟不才 隨筆喇賽

sohopro wrote:
把蘋果與 eMachine, Sotec, Future Power 最後和解的例子提出,

是提醒大家所謂仿冒是由實際的法律結果認定,

盜版, 仿冒, 侵權等這些法律意義都不一樣, 和解了, 在 "法律上" 就沒有仿冒的問題,

同樣的, 你講的話不同, 負的法律責任也不同,

就 Super Tangent 而言,

Luxpro 是否涉及仿冒尚在未定之數, Cebit 事件也沒有法律意義, 那是商家爲取悅大客戶而有的結果,

但現在若指責 Luxpro 有仿冒, 卻有譭謗之實, Luxpro 反而可以告你, 因為他的行為是否違法未被認定, 認定前, 你最好只是取笑, 不要指控,

如果大家未審先判, 那就不需要法律機制,

法律的結果不是最令大家滿意的結果, 但在混亂的世界卻是較好的依據, 否則大家就學俄國企業殺掉對方好了

雖然大家覺得在這講講沒什麼, 不過最好養成習慣, 免得實際生活惹禍上身,

所以還是 "笑笑就好", 這是我發文的主要目的



您之前舉的例子蠻有趣的,相同的您是否有聽過哪些例子像您說的是一般人在論壇或類似場合因為發言批評某些公司『仿冒』而被控告定罪的?

說真的如果法律是照您的說法來運作的話,那小弟還真的是對這個社會很失望。
嗯,我沒筆戰意思。
不過感覺好像只有我們在討論這件事,我同事們都用的不亦樂乎。
至於鍵盤不好按嗎?我有買,用了幾天覺得還不錯啊!
至於說仿冒造成台灣走不出去,各位實在言重了,即使今天不仿冒,
我們也還是很難走出代工角色。
用的高興就好嘛,討論這只會傷大家和氣,何苦呢?也不能改變什麼
恩 真的很高興聽到有用這玩意的人對他滿意
這代表了台灣做的東西還是有一定品質吧
比老是聽大家罵一線大廠來得好多了
至於代工
其實也沒啥不好的阿
過去日本也曾有一段仿冒的歷史啊
民治維新日本政府為了追上歐洲發展而設立了很多學校
其中的講師清一色都請了歐洲人來當教授
當時教授們記事中幾乎都提到
日本人有著可怕的複製技術
所教授的技術很快的就會被複製使用(紡織機或是蒸汽機)
更可怕的是擁有改進和創新的能力
能把所學改造精進(建築和機械)
所以代工對於台灣來說也許是一個契機吧^^

有啥和氣好傷的 大家都有自己的想法 能夠完整表達給別人知道就偷笑了 呵呵


autumnshe wrote:
嗯,我沒筆戰意思。
不過感覺好像只有我們在討論這件事,我同事們都用的不亦樂乎。
至於鍵盤不好按嗎?我有買,用了幾天覺得還不錯啊!
至於說仿冒造成台灣走不出去,各位實在言重了,即使今天不仿冒,
我們也還是很難走出代工角色。
用的高興就好嘛,討論這只會傷大家和氣,何苦呢?也不能改變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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