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urire wrote:
若您對此篇內容反感請...(恕刪)
確定是仿的可以要求退貨啦~賣仿品要罰不少錢說

不給退就報警啦(我之前買到假鞋一提到要報警馬上給我退,還賠我1000和解)

侵害商標權,刑事範圍:
商標法第 81 條 未得商標權人或團體商標權人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 於同一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者。
二 於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有致相關消
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三 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其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之商
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商標法第 82 條 明知為前條商品而販賣、意圖販賣而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第 83 條 犯前二條之罪所製造、販賣、陳列、輸出或輸入之商品,或所提供於服務使用之物品或文書,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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