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8 的當天晚上,我用手機撥給女友,時間是在 21點13分06秒 撥出,
通話結束時間是在 21點14分49秒,由我(發話方)切斷電話,總共時間講了103秒,
但過了不久,女友突然打來,說他講完電話手機竟然沒自動切斷,反而還多記了1小時又20多分鐘,
等回台灣收到了帳單,才知道這筆掛不斷的電話竟然是有計費的,還要1806元,
女友看到打去客服,剛開始好心好氣的說明原因,結果客服說請示過主管只能抵300元,這根本就是想隨便打發罷了,女友聽了就直接發飄了,當場請他主管來聽,結果主管更瞎,說這筆通話經由他們查證,發話方是由台灣基地台所發出的,所以有可能受話方單方面的問題,女友二話不說直接打斷他的話說,雙方都是在大陸漫遊,那主管馬上結巴,一直道歉,然後說這要請工程師確認經由程序才能查詢是否是大陸系統的問題,如果是的話就能抵掉這筆費用,
發話方掛電話受話方應該是同時切斷的吧,管是大陸或是台灣基地台的問題,這筆費用應該都讓我們先抵,為何一定要等到查出是大陸電信業者出錯還是台哥大本身的出錯才願意抵銷呢?
如果台哥大到最後是不願意讓我抵銷這筆費用,我有什麼辦法是能保障我自己的權益呢? 謝謝
有圖有真相,為了保密打上馬賽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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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2 更新
經過台灣大哥大客服主任的查證,說他經由大陸業者查證出來是發話方少收
,當我跟這位主任說請提出任何證明,他卻說一直重複的說,
客服:我很"肯定"是先生您的發話少記,我很肯定。
我:請拿出證據,妳知道這樣口說無憑我是可以告你的。
客服:真的很抱歉,這部分我真的很肯定,但目前我們並沒有大陸那方的通話明細,但我可以"口頭"告訴妳我們很肯定。(肯定是哪門子證據)
我:那能不能再請你們主管來說明,妳處理事情讓人非常不放心。
客服:就算是請在高層的主管來也是一樣的。
我:那能不能請他們來說。
客服:目前主管都已下班。
我:那麻煩請妳主管跟我聯繫,也請你拿出證據再來說。
客服:證據就是張小姐(我女友)手上的通話明細,共計四千多秒。
這時客服態度有點不好的說:我們已經不收先生您發話方的費用了!麻煩張小姐儘快處理這筆費用!
重頭到尾他都提不出大陸那方的通話明細,我跟他說提出證據,如果這就是證據,那我還需要他去大陸查甚麼東西,請主管也找理由說下班,處理事情的態度未免也太糟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