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Mobile01鄉民大家好,
我是台灣大哥大用戶,住在新北市樹林區三福里,想在這裡公開記錄我與台灣大哥大之間的消費爭議,希望讓更多人了解這家電信業者的實際作為,也希望有相同遭遇的朋友一起來討論。
一、合約內容與業者承諾
2024年7月28日,我在台灣大哥大門市申辦了:
【精選(4G門號案)599S(24)_不降速_網內免費_送mo幣(1301)】
合約核心條款(合約第七條)明確載明:
「於綁約期間內可享超過資費內含國內上網傳輸量,不另計費亦不降速之優惠。綁約期滿後,超額將依資費規定降速。」
也就是說,我每個月繳交599元月租費,業者白紙黑字承諾在合約期間(2024/7/28至2026/10/28,共24個月)提供上網吃到飽且不降速的服務。這是我選擇這個方案的最主要原因,也是這個專案的核心賣點。
二、實際使用狀況:長達22個月網速嚴重不符約定
然而,從合約生效第一天起,現實與承諾完全是兩回事。
我居住於新北市樹林區三福里,自2024年7月28日起,每次使用行動網路,都感覺速度異常緩慢。影片常常緩衝、Google Maps開圖卡頓、LINE傳圖要等很久,根本不像一般認知的4G速度。
於是我開始持續使用 Speedtest APP 在住家及周邊進行測速,結果令人失望:
測速結果長期維持在 20 Mbps 以下
部分時段甚至低於 5 Mbps
不論白天、晚上、假日,情況並無明顯改善
這樣的速度,與台灣大哥大對外宣稱的4G LTE速度(理論值可達150Mbps以上)相差天壤之別,更完全不符合合約中「不降速」的承諾。
此情形自2024年7月28日起,迄今已逾22個月,期間我每個月按時繳納599元,卻從未享受到合約應有的服務品質。
三、向台灣大哥大客服反映的完整經過
2026年5月7日,我忍無可忍,正式致電台灣大哥大客服專線(手機直撥188),明確提出以下訴求:
說明新北市樹林區三福里地區,自2024年7月28日起,網速長期低於20Mbps,不符合「不降速」合約承諾
要求業者就22個月服務未符約定,給予合理賠償
要求業者說明該地區網路品質問題的原因與改善時程
客服人員轉接後,由值班**「鄭經理」**出面處理。
然而,鄭經理的回應令我非常失望:
僅提出:免除合約剩餘約5個月的違約金,金額約 新台幣1,000元
明確拒絕:就22個月網速不符約定給予任何賠償
未提供:任何關於該地區網路問題的書面說明或改善承諾
請問各位,22個月每月599元,總計已繳納約13,178元的月租費,業者卻只願意給1,000元了事,這樣的補償合理嗎?
更重要的是,業者在明知(或應知)特定地區無法提供合約承諾服務品質的情況下,仍以「不降速」為賣點招攬客戶、收取費用,這樣的行為已不只是服務品質問題,更涉及:
契約不履行(民法第226條)
不實廣告與欺騙消費者(消費者保護法第22條)
四、我的正式請求
基於上述事實,我對台灣大哥大提出以下正式請求:
【請求一】服務差額賠償
就2024/7/28至2026/5/28,共22個月期間,業者未履行「不降速」合約義務,應依每月月租費599元之比例,退還服務未達標之差額補償,或依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給予合理賠償。
【請求二】無條件免除違約金與補貼款
業者既長期未依約提供服務,本人要求免除合約剩餘期間全部違約金及補貼款(原合約補貼款5,000元),允許本人自由解約、攜碼轉換至其他電信業者,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請求三】書面說明與改善承諾
請業者提供正式書面文件,說明新北市樹林區三福里地區無法履行「不降速」承諾之原因,以及具體改善時程與措施。
五、後續申訴計畫
若台灣大哥大仍不願正視此問題、給予合理處理,我將依序採取以下行動:
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電消中心) 正式申訴
網址:https://tcmc.tw / 專線:0800-034-580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陳情
專線:02-4128-177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申訴
專線:1950
視情況委任律師,依消費者保護法、電信管理法及民法提起法律訴訟
持續於各大網路平台(PTT、Dcard、Facebook)公開記錄事件發展
六、呼籲同樣受害的用戶
新北市樹林區三福里,或其他地區有相同遭遇的台灣大哥大用戶,歡迎在底下留言分享:
你的所在地區
實測網速數據
與客服交涉的結果
人多力量大。若有足夠多的受害用戶,我們可以考慮集體向NCC申訴,讓主管機關正視這個問題。
希望這篇文章能讓更多消費者在選擇電信方案時,對業者的「不降速」承諾多一分警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