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標題我就不截圖了,
消保官認為遠傳單方面修改合約加收紙本帳單處理費10元有適法性問題,有興趣的人搜尋一下新聞就可查到
Maxwell wrote:
跟黑道沒兩樣~
早就跟黑道沒兩樣了......
我就抓到,遠傳未取得用戶同意,就擅自變更帳單寄送方式。
把我的紙本帳單,改成電子帳單。要不是收到簡訊通知,我都還不知道這件事呢!
2018年的亞太11,到亞太被遠傳合併,亞太都老老實實的寄紙本帳單來。
合併後不到半年,遠傳就在動這些小手腳。要不是收到簡訊,立刻跟遠傳客服反應,就被遠傳偷改成功了!
(意思是指用戶收到簡訊後沒反應,就當用戶默認了)



NCC與消基會都說業者沒有違法,除非業者佛心大發,不然還是
請走法院認證途徑,在這邊討論適法性只會是自己圖個開心罷了
遠傳紙本帳單要收10元!每月多600萬挨轟懲罰用戶 業者這樣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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