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辦台哥大4G不限速499元吃到飽方案(綁約2年),辦來給家人追劇及看YT用的,剛裝好時白天測速約80m,晚上40M,家人想說反正使用起來還算順,就沒再多計較。
使用4個月後網速大降,白天平均30m,晚上只有10多,有時僅剩個位數,看個YT 4K都會一直轉圈圈,原以為4G分享器壞了(TP-Link MR600),把sim卡改插到手機上再分享網路出去還是一樣慢速。
我弟找了鄰居來幫忙測速,鄰居當時是跟我弟一起辦的新方案,費率都一樣,用他的sim卡測速竟然可以跑到180M,以分享方式也有100上下,我弟以為是他手機比較好的關係(iPhone 16 pro Max),借他的sim卡插到我的手機再把網路分享出去測速有110M,然後換上我家的sim卡馬上降到只剩20多M,代表問題不是卡在手機而是sim卡。
請問這算我家被限速嗎?已經問過客服,只說確認後我家附近網通設備都正常運作,可能是周遭上網的用戶太多,強調說台哥大4G最高速就是50M,然後網路用分享方式本來就會速度比較慢,建議直接在手機上使用不要用分享的方式....我說鄰居的就可以跑到160M,客服就會鬼打牆說網速會依使用設備,地點及測速時間點不同....
台哥大沒想解決問題就只想結束通話,主要我家與鄰居都是辦相同方案499不限速4G吃到飽,請問這情形可能造成的原因是什麼?
你使用了4個月,長期接著4G路由器當作固網使用,可能就是累積的分享流量或使用行為觸發了這個條款。
每家電信合約都有不當使用網路的條款。
契約原文:
為保障合理使用客戶之行動上網權益,甲方(台灣大哥大)得針對乙方(用戶)不合理使用行為,調整乙方使用行動上網優先順序、採取降速或暫停使用措施至當期帳單週期期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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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網路限速,打官司敗訴
單月使用近2000GB,用戶告台灣之星敗訴 (2022年)
案件背景
用戶主張:台中一名楊姓男子申辦了台灣之星的4G上網吃到飽方案,月租費分別為388元及599元。他強調當初是看到廣告主打「吃到飽不限速、不限流」才申辦。但在使用數月後,他發現網速被大幅調降至不到原速的10分之1,認為電信業者廣告不實,違反合約,因此提告求償。
電信業者主張:台灣之星提出數據,指出該名用戶的2支門號在單月內的網路傳輸量竟分別高達 1851GB 和 1742GB。
數據對比:當時NCC統計的台灣每用戶平均月使用量約為 29GB。換句話說,該名用戶的使用量是一般用戶的60倍以上。
業者措施:基於該用戶有極大量傳輸、不合常理使用的情形,為保障其他用戶的網路使用權益,系統因此啟動流量管理機制,調整其網路使用優先順序(即降速)。
法院判決結果:用戶敗訴
台中地方法院法官最終駁回了用戶的訴求,判決電信業者免賠。
不只訴求沒達到,除了律師費還多付了一筆訴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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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到飽 ≠ 無限制:「上網吃到飽」指的是流量沒有上限,但不代表「使用行為」沒有限制。電信公司主要的限制手段,調整其網路使用優先順序(即降速),而不是斷網。
單一手機「長時間連線」本身不是問題:單純的「掛網」或長時間看串流影音(如YouTube、Netflix),因為其流量模式相對平穩,通常不會被視為不合理使用。
「流量態樣」是關鍵:系統判定的關鍵在於你的**「流量態樣(Traffic Pattern)」**。P2P下載、作為伺服器等行為,其特徵是長時間佔用極高的上傳與下載頻寬,這才是最容易觸發FUP機制的行為。
熱點分享是灰色地帶:雖然多數方案允許熱點分享,但若你的分享流量長期、巨大,且使用模式與取代家用固網無異,就非常有可能被列入流量管理的對象。
如果被限制在900hz
那這個速度不意外
2.再看看流量
如果連續幾個月高流量使用
或24hr不斷網
速度可能會下降
這個大概是優先權的問題
3.只要不是被限制在10m速度
應該過了當月結帳日會恢復
那時再測看看

像老衲一門1個月都20GB、21GB流量(2門),根本用不完呀!(老衲一門放置在4G路由器運作哦!)讓電信商都想要老衲移轉過去,卻被本家電信商擋著不讓老衲攜碼...(上次老衲去台哥大,準備將網路主門號攜碼回中華,卻被台哥大店員告知老衲這門號(這門號本來是簽399/20GB!)才用8到9GB,讓老衲暫時無法攜碼!因而簽下399/21GB降128K繼續使用!),老衲很傷腦筋.....哈!(因為老衲都是上班時使用的,回家後就固網!有時後也用公司的WiFi.....)
下次老衲就遷移亞太1門去中華,但遠傳會放過老衲這種,用量少,門號多,又可以增加收入的用戶嗎?



所以...理論上,樓主的門號,應該是被限速了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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