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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案]台哥大7/15起局部改正超頻,知錯能改大哥風範有嗎?打臉作夢的幾位,阿斯之王看到沒

更新補充:繳回到底會不會影響使用?大家來討論
這是公共財全民關注的民生問題,罰錢不怕應該撤銷合併案,
這樣就不繳用回,也不用罰錢

台哥大拒繳說怕影響用戶,用戶都打臉說不會,信心保證繳回後一樣用得好

用戶說的對,台哥大在說謊嗎?請原台星用戶討論決定說法

無法反駁也請多推文謝謝!
(台哥大的理由已被多次被打臉)
原文:
原台星超出頻段未繳回,上訴規900頻段給原台星用戶用,不影響到原台哥大用戶平均頻寬不愧是大哥大,合併已砍價,再上訴想要國家給錢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2/8066653
[結案]台哥大7/15起局部改正超頻,知錯能改大哥風範有嗎?打臉作夢的幾位,阿斯之王看到沒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2/8066653

7/10補充:再繼續違法就可裁處營運計畫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211976

我揭發真話但某人不悅愛檢舉,我暫時不回覆,違占是對遠傳和中華電信用戶都不公平

我好意苦口婆心善意提醒,原台星用戶都可反映客服要求守法,讓業者了解,不只罰金還會裁處營運甚至撤銷合併,請不用針對我,要傷人也會傷己

7/13更新:看到r大大說7/13新聞稿以改正

相信確實改正,我也是善意提醒,算是我誤會了,大哥大能改正也是很好的風範,以前各種媒體的預測都只是參考,以後辦台哥大也是可以考慮的,我也是會再看看可以安心多了,應該會越來越穩定和進步

7/15更新:
大哥大都守法了,我也當然肯定很好,以後品質維持和提升也是很好的選擇
2024-07-01 22:3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用戶
高興的太早了吧?

NCC又沒核準台哥大可以不用繳回超標頻率。

新聞中也有說,NCC反而因為台哥大未按時繳回超標頻率而可能開罰呢!

多罰幾次,看台哥大還敢裝皮皮嗎?
這是在賴皮嗎?
台灣大哥大應該改名了吧,賴皮大哥大😆
原台星用戶有低資費終生約和流量大戶,這不賺錢是負擔,可能法院也同情

要繳回去沒關係,獲利要維持下去,不論罰單就持續是打訴訟,就算花千萬元的罰單和訴訟開銷,相信討億元以上的國家賠償因為是大哥大啊!大哥大大的精神

這訴訟應可編入法學教科書裡
以台哥大(含台星)用戶的立場,當然是希望不用繳回。

以法律的立場,台哥大這是違法的。

當初台哥大合併台星,就明知道合併後,會有超標頻率的問題,現在故意不繳回,是明知故犯!


再說,之前台哥大合併台星案時,就狠狠砍了台星一刀85億。

現在超標頻率本該依法要繳回,卻又要求政府給予補償,真的是兩頭賺呢!
瘋子上網

它可能是要給股東交代股利,好讓股東群更大力支持台哥大相關企業,好讓大家都有錢可拿呀!

2024-07-02 13:25
阿嘍嘍

反正輸不起防疫險已經深入民心了!電信!剛好而已

2024-07-02 19:43
phonex88 wrote:
以台哥大(含台星)用...(恕刪)


砍財團的錢又不是砍在台星用戶身上

我是覺得當初NCC要求繳回有點無視法律立意
該法條立意是為了避免單一家獲得太多頻寬,進而寡占市場
因此才有明文規定但書:在頻率使用效率、電信事業間營業之讓與、受讓或合併等市場因素變化,或者其他重大公共利益等考量之下,實際可使用的頻寬,可以不受第一項限制。

第一1/3是五家電信時代所規定
第二之所以超標是明確因為合併這個變化因素
第三多10M是否能影響電信市場使台哥大具有寡占地位

不過NCC身為獨斷主管機關說你一定繳回,我也認同台哥大最終要依法繳回
但既然今天是法律有爭議,是否應該是司法定讞後再繳回?
或者說是先凍結(?)之類的做法

不然今天台哥大被迫繳回,然後告贏了
政府還要賠台哥大錢,苦的又是我們納稅人

當然我在這裡講這些東西沒有用
等等還被攻擊怎麼可以幫台哥大說話

總之就算明天繳回
站在用戶角度900畢竟是低頻跟網路速度影響不大
涵蓋的話台哥大本身700也算很夠
理論上是不會影響到我的使用
motoxt910

你竟然會跟律師黨的執政官員討論法律,真是可愛!

2024-07-02 9:59
瘋子上網

motoxt910這位7樓大大不簡單哦![挖鼻孔]

2024-07-02 13:29
台哥不錯啊,終身約,頻寬,都會幫客戶爭取好處

遠傳就一言難盡了,原亞太可用中華3G,連這小確幸都要剝奪,眼裡好像只有賺錢和省錢而已
delete32336

說個笑話:台哥不錯。都會幫客戶爭取好處。噗

2024-07-02 22:56
maryilu

我也說個笑話:台哥大是嗜血集團-富邦!深得人心的集團

2024-07-03 18:41
用過時的法律限制現在的情勢本來就不對了
政府應該花錢徵回頻段才是合理的
因為核可合併也是政府,政府本該為自己的決定負責
pionny

沒道理別人當傻子自己也要當傻子吧,傻傻給政府凹

2024-07-04 16:04
綠豆HuaX

政府沒有逼他超出頻譜吧?他可以選擇不收購就不超出了呀!你這麼說那沒道理別人也乖乖繳回吧?別家繳回頻譜數量還比他多,繳的錢也不比他少,為什麼要挺一個規則破壞者?

2024-07-04 17:03
依法行政就是,該罰就罰,用法律有問題推託是不可取的。不然其他兩家業者依法繳回超過頻寬是傻子嗎?就你台哥大最聰明?以後大家有樣學樣一起賴皮嗎?

法律尚未修改之前,違法就是該罰,沒有什麼暫時凍結這類的奇怪說法。
pyrite

pionny不了這麼氣憤幹嘛窩在這邊一直留言?又沒人會看到,你自己開個新帖跟各方英雄論戰如何![笑到噴淚]不然老是看到你留言也挺煩的耶!

2024-07-04 16:17
嚇吧

pyrite 這時候我們只要微笑就好了, 反壟斷精神不能超過 1/3 他故意曲解 " 無償徵收 " , 但是又双叒叕不敢堅持就縮企啊~ 笑他無料啦~ 這種無償徵收無料的發言我們只管微笑就好了~ XD

2024-07-04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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