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台灣之星2021的雙11沒有終身約只有30個月2024年5月到期!我有先打電話詢問客服目前還有299方案4g吃到飽!網內通話吃到飽網外30分鐘市話一分鐘6元!合約30個月沒有意外的話!大概就是可以用到2025年6月或加原約走完到2026但是續約下去我也會直接從188吃到飽馬上變成299元!想請問各位大大會提前續約嗎!這個是我目前合約活動只到11/30!想聽聽大家意見
和樓主同一份合約;時間只差5天,客服給兩個4G合約選擇:249元 21M 網外20分 無市話。299元 不限速 網外30分 無市話。由於小弟對之後的下家大哥不是很有信心,無法用188以上的價格去續新約;這份合約我選擇讓它走完,靜觀其變。
我女兒在2018年,用自己的名子辦了雙11的188專案,那時候還沒有成年由我掛監護人代辦,之後在2020年要升終身約的時候,因為還未滿20歲,即使由我這個監護人代辦也不行轉終身約,只好在30個月約滿的時候續了電銷的188限速21M約,終於在今年第二次約滿時,等來了優惠縮水版終身約,相較於我家另外兩門終身188和一門終身94差了不少,不過也沒得選啦!
公平會通過遠亞併和台台併的其中一項附加負擔是存續公司需概括承受消滅公司的既有用戶契約,確保用戶得依原契約約定之資費、內容與條件使用至2025年12月31日止。NCC 提出的附款也明確指出「契約超過此期限者從其約定。」也就是說若消費者與台灣之星(或亞太電信)有簽訂合約,合併後的存續公司必須把合約期限走完。本人跟公平會確認過,就算跟台灣之星的合約已經5月到期 台灣大哥大要繼續以同樣188不限速吃到飽的合約條件內容提供到2025年12月31日止,而不是只是原本合約的2024年5月,所以不要去續約其他方案。這是公平會跟NCC當初的負擔條款,但是如果在合併之前已經合約到期的,那等於已經不是既有合約,如果合約超過2025年底的,當然照照合約的日期。所以不要亂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