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台灣之星合併案,仍向公平會補件中一旦公平會啟動審查,依照法規,公平會原則上將在30個工作天內做出審批,惟審查時間得延長一次,為60個工作天。只要公平會啟動審查90天內就會合併完成了看起來今年底前完成不是什麼大問題
阿湯哥 wrote:嚴重懷疑在什麼情況之下需要延長?不能以「急件」辦理嗎?「工作天」是不含例假日,所以最慢還要再等 135 天以上! 我也想快一點通過...但公務機關為什麼要急件處理?理由我在這版面說明過了...現在的公務員先保命要緊..他們的作為只要不違法就好了...跟我們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