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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消費者的立場,希望政府不要收回任何超過1/3的頻寬

站在消費者的立場,希望政府不要收回任何超過1/3的頻寬,留在業者全民都能用到,收回能幹麻?
2023-02-25 9:48 發佈
應該是要提出質疑說,為什麼政府要設1/3頻寬限制?然後又硬坳超標要回去且不吐多餘的錢回歸給業者當月租補助!?(因為法律點就在那裡!)
有需要4G固話機機種的大大.可以私密我介紹喔!
mini golf

說到補助所以退錢就可以不用補助?那NCC退給你4G5G每年建設補助全停有比較好嗎?

2023-02-25 10:08
navy95

可以轉讓和賣阿 只是中華不一定要買就是了 如果沒用處 所以等通過規定在拿出來標就好了 但也沒剩幾年了 所以台哥真想要就直接先繳回要求NCC改規定拿出來標而不是只能給中華標

2023-02-25 10:57
回收再賣一次

如果回收政府應該要依比例原則退錢才對
站在公平公正的法規上我支持收回,在現有的法規基礎上什麼樣法規都必須遵守這個法規在初期競標活動就產生了,在還沒修改情況下任何人及事務都必須遵守何況三分之一沒有任何不妥,今天限制不是五分之一或者四分之一所以現在三雄鼎立還是適用的,既然都說要守法尊重NCC裁量權了不合你意又在那邊放話不覺得自己都在自相矛盾嗎? 如果在既有法規都不守法NCC還讓他過,以後讓消費者權益受損難保NCC會有法源依據保障各位,反正事事都有特例我也要有特例誰要遵守不服我就行政訴訟訴諸媒體施壓,到時候NCC怎麼讓電信業者守法大家都在亂搞最虧還是消費者,版上的人一直站在台哥大角度要求不要收回居心叵測?!回不回收對於合併用戶跟現有用戶就使用體驗跟本就沒差,到底是在附和什麼?
eupa19731545

據說這版上業業很多

2023-02-25 11:13
mini golf wrote:
附和什麼


五分敬上,不要回收的話?已經繳回的會還嗎?
當然要公平,不能只有大哥大特權最大

希望這種不是業者站在消費者的立場的喊話
我以為合併完
就不會又有人出來帶風向了
應該是建議台哥別砍價,怎是建議別收回
站在業者的消費者建議
兩造雙方都已談妥條件即將合併,台哥大也遵從法規會繳回超過1/3的頻寬,
一切底定,不懂發這文有什麼意義??
阿嘍嘍 wrote:
合併完


合併完,2024年6/30才要繳回很厚道了

還一年多準備反悔不放棄帶風向嗎?
阿嘍嘍

懂了!還有一年得機會可以耍賴!反正罰金比80幾億便宜

2023-02-25 11:56
說是帶風向是言重了點…

我只是想表達,政府若是可以把頻寬留在各家電信。

對網路環境應是有利無害,收回就是收回了,頻寬閒置也是資源的浪費。

對「消費者」來說,難道希望各家電信的頻寬少一些?

至於不能超過1/3的標準與否合適?牽扯的商業利益這些?這不是一般消費者能決定或影響的。

無關正義無關商業。對「消費者」來說,各家電信的頻寬少一些到底有什麼好處?!
johnlonlee

少在那邊拿著消費者三個字 雞毛當令箭

2023-02-26 3:40
AntiUnicorn

不收回 那就大吃小 吃到只有一家電信獨佔 是不是最利於消費者? 然後資費任他開 反正頻寬都獨佔了

2023-02-28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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