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租房子要打契約
通常到期前房東或租客不續租會告知
若過期了租客續繳房租而房東也收下
這時候就會變成不定期合約
同理
所有和電信業者申請門號
無論市話、手機
都必須簽訂合約才能使用
當中,有約期限制的是手機門號
市話則是無約定期限
少部分手機門號則是一開始就沒有約期限制
但通常會先賺取你一筆 "設定費"
還有一種情況
則是手機門號約滿之後沒有續約也無退租
和租屋到期的情況同樣,成為不定期合約
除非當初簽訂的合約有載明滿期後繼續使用時的條件變更
否則就是原月租、原條件繼續用
三橋和也 wrote:
眾所周知租房子要打契...(恕刪)
拿租房子做(不倫)類比

電信服務費11元~999元(不含你買手機的分期)
我是不解為啥一堆人看不開這種小錢
一筆 "設定費"也跨不過,耿耿於懷
你每天通勤,吃喝穿的,遠多過399元,每天哦
01應該拿掉[電信業者與資費]版,沒營養的版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