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台哥大董事們的疑慮,「主管機關」回應了
台台併 主管機關:早有解套方案
但台灣大聲明焦點還是放在於法無源,無償繳回不合理,限期處理期限及方法,不可控於台灣大,被迫繳回頻譜將使雙方用戶權益受損等。
主管機關內部人士指出,自主繳回是否有償可與數位部討論,頻譜超標明知違法還送進NCC,給予合併是考量合併利益大於不合併利益,超標頻譜也是依規,還提供三種處理方式;至於用戶權益,當初合併也強調雙方用戶可使用頻譜成長(即使扣掉超標頻譜),公道自在人心,不要以為大家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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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2 wrote:
面對台哥大董事們的疑...(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