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電信業者或手機通路業者以手機免費兌換券吸引消費者之行銷手法正夯,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行政院消保會)日前接獲臺東縣政府移送有關馹玥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馹玥國際公司)發行免費兌換限量手機禮券疑有廣告不實一案,立即邀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經濟部、臺北市政府消保官、臺東縣政府消保官、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遠傳電信公司)、馹玥國際公司、東台有線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台有線電視公司)召開會議研商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事宜。
案經廣泛討論後,行政院消保會認為本案禮券明顯處記載顯著之紅色字體「免費兌換」,並記載「憑本券可免費兌換市價$6800元200萬畫素手機乙支及門號乙門」等語,惟另於禮券左下方以相對極小之字體記載限制條件「本禮券適用遠傳365低月租方案,年約兩年」等語。本案禮券明顯處並記載顯著紅色字體「限量168組」之數量表示。觀諸前開記載內容,恐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之虞,函請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依據公平交易法第27條第1項規定展開調查程序,以取得更為詳細之具體事證,以資作為判斷基礎。行政院消保會另決議要求馹玥國際公司應立即停止現有禮券之發行,並立即檢討修正前開記載內容(例如:將禮券字樣修正為兌換券、刪除免費兌換及限量168組之併排字樣、將左下方指定月租方案之限制條件列為兌換手機之說明內容等),於97年6月1日起發行新版兌換券,以確實維護消費者之權益。
此外,行政院消保會亦要求馹玥國際公司應妥適改善電話客服人員之行銷方式,加強教育訓練,告知其應將重要之交易資訊(例如:兌換手機需搭配指定月租方案等事項)充分揭露予消費者知悉,不得使用誤導消費者之行銷手法,以免消費者陷於錯誤。行政院消保會將指派消費者保護官不定期抽樣查核,倘仍未具體改善,將公布查核結果。
最後,行政院消保會表示,已要求遠傳電信公司、東台有線電視公司應透過契約等機制,強化控管合作通路商之不當行銷手法,以避免發生類似爭議。行政院消保會特別呼籲,消費者如發現其他電信或手機通路業者有類似馹玥國際公司未明確標示免費兌換手機需搭配指定月租方案之行銷手法,得向該會提出檢舉,該會將本於權責依法處理,以保障消費者之權益。
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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