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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附近的基地台拆掉沒訊號,要跟業者解約,業者要違約金

大概3月底左右我在家裡開始沒訊號,打去給客服 客服後來派了工程師來測試訊號
工程師測了也說訊號很不良好(後來我得知基地台被拆走了)
之後可能派了客服組長之類的來跟我談
我談的內容是希望我跟我老婆能夠解約攜碼去其他家
客服表示因為我的合約大概剩4個月原本解約要3000給我-1000的折扣
我老婆才剛辦4個月 還有20個月 解約金9000 只能打9折
我就跟客服講說今天是因為你們沒訊號我才要解約你們工程師也來測試了確定沒訊號
我要解約結果你們還要跟我收違約金這樣合理嗎?
客服就說因為我老婆當初有搭配手機 所以只能打9折

我之後就請客服過10分鐘打給我 我打去給消基會
消基會表示因為我跟電信業者是購買服務 如果沒提供到服務要解約可以不用支付違約金

我後來跟客服講了消基會的講法 客服一直咬著我老婆的合約是有搭手機 如果真的要到消基會
那以他們之前的情況來講 到消基會 就是解約 然後我要原價支付那台手機的金額給他們
(手機我有跟客服說我願意支付錢但是我無法接受原價支付手機 客服表示必須得原價
而且要以電信業者官網所寫的價錢支付 我實際場買的價格 因為已經晚出了好幾個月大概比原價低了2000元買的
用原價支付怎樣都不划算)
就算我婆用了4個月一樣是原價支付並且用了4個月它們服務的網路吃到飽都不算數 以分鐘計費支付給它們

想請問大家我現在要怎麼處理比較好?照電信業者的講法打9折跟折1000 還是要到消基會?
(電信業著我不知道能不能公布名字 怕有法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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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一些留言
業者是叫台X之X
我這邊基地台會被拆掉好像是因為有人抗議
但是其他幾家業者都沒事 感覺是被針對!?
有人提到關於沒訊號有沒有違約我敢百分之百跟你講 有!
你付給電信業者錢 就是跟他買網路跟通話這兩個都要訊號
你沒訊號了這兩項也沒辦法使用 你用不到服務 那就違約了
業者還想要我去辦其他家的預付卡先度過 他們這邊月租費幫我減免100
我沒享用到你的服務每個月799 還要-100 699給你 真的很會賺
如果之後有跟業者談成功會在這邊回覆後續 謝謝大家的回覆
2021-04-06 1:08 發佈
https://www.ncl.edu.tw/information_208_10778.html

依照網路查到的案例看來
您的個案分為兩種狀況
1. 電信約,因為你收不到訊號
所以是可以無條件免收違約金
2. 手機 因為您有拿手機,所以需要按比例
償還手機費用,並不可主張因收不到訊號連手機也不用償還,所以手機是必須付費的
他可以讓您解約,但是你還是得付手機錢
網路查詢案例,看了好幾個都一樣寫法
所以解約手機錢免不了了

您要付的不叫解約金
應該是手機專案補貼款
算一下哪種算法可以繳比較少比較實在
Msr wrote:
https://www(恕刪)

手機的部分 我當初有跟客服溝通我有編輯在文章上了 忘記打上去了
我的部分因為沒手機約所以可以無條件先解約是嗎?
love10390 wrote:
手機的部分 我當初有...(恕刪)


依照案例看起來,您收不到訊號
電信公司又無法提供穩定訊號
且你沒有綁定手機約
是可以要求免付違約金的
(因為違約不是你)
Msr wrote:
依照案例看起來,您收(恕刪)

好的謝謝 那我在跟客服談看看
剩四個月解約金要三千的話
你當初沒有拿到任何優惠嗎
除了通話或月租等優惠外
沒有拿到不管是手機或退傭或是其他優惠嗎
剩四個月解約金要三千的話
應該還是有專案補貼款吧
如果有補貼款的話
那麼有可能就會和你老婆遇到同樣狀況了
rageevil wrote:
剩四個月解約金要三千(恕刪)

我的是沒有拿優惠唷 業者那邊是說他知道是它們的問題但是依造之前的案例 我的部分-1000 等於打6折 很優惠了 沒辦法完全不付違約金就解約 我老婆的部分就是死咬著有拿手機
我之再某獲利王電信也是家裡附近基金台關掉沒訊號,我投訴ncc 3次然後才給我無條件解約,一開始也是說只給月租費少50元6個月我說不能接受繼續投訴。
客服主管說解約後3年內不能再辦月租型門號,我說沒有差,結果為了維持用戶數我說要np過去預付卡還是給我辦。
要對付獲利王就是一直投訴ncc讓他投訴榜變第一名才會怕。
這要分二部份來講︰

1.樓主部份︰
因為是只單辦門號,電信商所給的優惠稱為"電信補貼款"。如︰公告牌價599,簽約後享月租費只要399元,其中差異的200元,就是電信補貼款給的。

因為樓主家附近基地台被拆遷,是電信業者本身的因素導致收不到訊號。所以是可以"無條件"解約的,不用付違約金。(其實羊毛出在羊身上,說是有優惠月租費,但公告牌價是電信業者自己定的,所以優不優惠,全是電信業者說了算,因此電信業者可以接受無條件解約,不用付違約金)

註︰如果是去通訊行"單辦門號退佣金"的話,那電信業者不會接受無條件解約的,一定會要求付違約金(你當初所拿的退佣金)才會讓你解約。

2.樓主老婆的部份︰
樓主老婆有搭手機,電信商所給的優惠稱為"手機專案補貼款"。如︰XX手機,官網定價15000元,辦門號則可享折價10000元入手。其中價差的5000元,是電信業者優惠給用戶的。

因為電信業者是提供電信服務,並非手機生產商,它所給的手機優惠價,其中的差價是電信商出的。

所以當有搭手機約的用戶想解約,就勢必要付當初所享受到搭手機優惠價跟手機官網定價的差額。

很好理解,就像你簽月租費1399元,當時的旗艦機4、5萬元,你只要付2萬元就入手了。簽約完沒二個月,附近基地台被拆遷,你要求無條件解約,不用付違約金,這可能嗎?

電信商沒賺到你的錢,反而倒貼2、3萬的手機專案補貼款給你,哪有這麼好康的事?又不是在做慈善事業的。

所以樓主你的門號(單辦門號),是可以要求無條件解約。

至於你老婆搭手機優惠的錢,還是要乖乖吐出來還給電信業者。也就是依官網定價買了此手機。雖然官網定價貴了點,但起碼也是有打9折給你了。

總之,附近基地台被拆遷,導致用戶收不到訊號,是可以要求解約沒錯!

但當初佔到的便宜(退佣金、拿手機),這部份還是要乖乖吐出來還給電信業者的。
phonex88 wrote:
這要分二部份來講︰1(恕刪)

了解了 我後續會再跟業者談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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