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犯傻忘掉了去年雙11有辦了兩個台星5G $299跟$149,有個公平申辦原則,讓我這個台星門號雖然合約已到期,依舊不能解約、移出、調降費率,只能繼續維持原月租費到2023年6月。
3/3白天辦好了NP到亞太5G $1399之後,晚上收到台星的簡訊說我有申請移出,突然才又想起那個雙11的公平申辦原則,整個人嚇醒過來。
撥了半小時的台星客服,終於有人接,說我已經申請移出了,無法從台星這邊去終止移出,或是再續約讓號碼無法移出。
撥了亞太客服,也是一樣的回答。不過的確站在通訊行的立場,客服不給終止申辦是蠻合理的。
於是趕快打電話去通訊行,老闆說時間已經太晚,明天一早再到店裡簽撤銷申請就可以了。
還好是設定3/5,不是3/4移轉。
隔天一早,老闆就一到店裡,馬上又提醒我到店裡簽名撤銷申請。
到了下午,還再通知我撤銷NP完成了。
我的犯傻,害老闆一件事情多做了好多事,也沒不悅或是要求付手續費什麼的。
而還好有老闆的幫忙,不然我3/5收到台星的系統簡訊提醒,我的NP早就生效了,
根本只能被台星調回799原價了。
如果這個門號移出了,我另外兩個雙11辦的台星5G門號,若要用到30個月滿,得多付出近3萬。
但若真的發生了這樣的憾事來不及撤銷,我應該會花一萬元左右的違約金去解掉那兩個5G門號。
另外再抱怨一下台星,3/4我都已經提出撤銷了,3/5才寄一封簡訊提醒我。不能再早一點偵測到早一點提醒客戶嗎?不能再客戶提出要攜碼移出的時候,就發出簡訊通知,並且暫緩移出嗎?
(補充:專業的有貼出法條,台星看來也不能提前警示)
若是我沒有想起這件事,NP到亞太就已經成為事實,被調回799原價就是事實,我也只能賠錢違約解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