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變相延長合約時間並且收取額外費用

大家好

我的中華電信588合約今年六月十二日就要到期
我打電話去問何時可以更改費率為每月88元
收到中華電信回復六月十二日當日才能做更改
但是更改有效日期為七月一日

等於從六月十三日到六月三十日中間
中華電信仍舊將收取月租費588
等同於變相延長合約並且收取額外費用

錢不多 但是已經是奇摩子的問題了

我已經向消保官投訴
並且收到中華電信回復他們將這樣收費

請教各位大大有沒有過類似經驗?
請各位大大給個建議吧

謝謝


2008-05-20 17:05 發佈

moot wrote:
大家好

我的中華電...(恕刪)


我來就我知道的部分做個簡單的解釋.
看樓主是否能大概了解些.

1.你所謂的合約到期日,應該是指"購機優惠合約", 而非"號碼租用合約"
所以就算到了六月十二日後,
你的門號還是可以使用.

2."購機優惠合約"通常會限制我們,
必須使用某種費率或某種服務至一定期間
假設你兩年前的六月十三日要求購機
九十五年六月的月租費為88元.

中華電信的做法是接受你的申請,並於購機後更改為588型計費
但更改費率生效日為九十五年七月(下個月一日)

所以你要求更改月租費,必須符合
一.購機優惠合約到期.
二.與原始購機內容相符.

今天你認定中華電信變相延長合約時間,可能有失公允.
1.中華並沒有多收你九十五年六月十三日到六月三十日中間的588型月租費
但手機於九十五年六月十三日已經給你開始使用.
所以今日你要求更改月租費,於下月生效,感覺沒有什麼問題呢
2.九十七年六月十二日合約到期的話,你可以隨時要求再續約購機,並沒有因此不能再要求買手機.
購機優惠合約已經於六月十二日到期,即為終止.

當然錢是不多,而是服務人員是不是有清楚的告訴你,
月租費的更改原則,才會造成你現在的困擾.
不知這樣的說明你是否能看懂.
哪有那麼複雜
純粹就是完全沒搞清楚月租費規則而已
這跟合約完全沒任何關係
不管你有沒有合約在身,月租費本來就是下個月一號生效
現在告消基會好像去7-11一樣
先搞清楚再告比較不會被笑

剛剛看到標題很聳動,結果發現....

....................無言.......................
這種感覺就像是使用東西前沒先閱讀說明書

用壞了之後才在抱怨廠商一樣
大大的門號如果結帳周期是 每月的1日-30日,那變更費率當然也是從每個月的1日生效。
雖然你的門號6/12就期滿了但預約變更費率一樣也是從下個帳單周期才會開始生效滴。
給樓主參考一下囉~
這是夏天的味道
樓主可能對手機費率的一些計算方式
和購買手機時的續約方式不太了解吧
moot wrote:
大家好我的中華電信5...(恕刪)


開板的我交你好了
你先升級到3G 583
合約到期你在NP回2G
這樣就分開
你的問題就解決了
標題很聳動
內容很空洞

當初申辦中華應該有簽過契約書
把契約書拿出來看
應該有提到中華的月租都是收整月的
而且會預收

你在12號打電話更改月租
當然只能下個月開始算囉
因為本月已經破月了
也預收了

恩 將當初簽的合約拿來看看會比較清楚,飯不能亂吃,名更不能隨便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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