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有一資費999的4G方案本想升級5G
後去詢問升級5G跟廣告中認知有落差
說要加200月租費才可以
而且屢次請台灣之星支援pixel系列volte都置之不理
後來小弟就付款29000左右加上最後一期帳單合計約30000的狀態下結清所有費用辦理停號
(其他家作法是最後一期要等結帳日出來再繳)那既然我當場結清 結果對方說要等下一期結帳完然後再15個以上的工作天才會退預繳費用 (約兩萬八到兩萬九)?
如果還沒結清那等結清再起算合理。
你都結清了還要等結帳我認為不合理
且合約中簽名就代表我同意退費方式
因此我並沒有簽名
以上我還覺得雙方各自有立場
結果之後客服有來電溝通
說長官不在無法做決定 然後說因為沒簽名
又解約要原價計費 我只回答我已經結清 費用也結清 然後我有表明不願意再進行溝通
非常明確的要求台灣之星的客服請不要再來電給我
若台灣之星不進行退預繳金額跟停號 收了違約金又繼續收我費用 那就走法律途徑處理
我認為沒必要繼續溝通
結果台灣之星的客服用無聲電話來騷擾我?
打來然後都不說話........
我已經告知不願意再接其電話
然後你用無聲電話騷擾我?
違約金三萬我也給了 預繳金額不還還繼續收費?
最好笑的是還用無聲電話騷擾客戶?
當三萬塊買個教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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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繳金額退費已達共識
發票上金額退給我 結帳後用預繳金額去扣違約金 剩餘金額我再來繳
我也將來電記錄給對方去處理 目前此事告一段落
至於某人與我的告訴 我還是提供對方和解的方式
1.以本名公開道歉
2.捐款10萬給我指定的公益團體 而我會跟者捐一萬
若不同意就持續法律程序 針對對方對我的辱罵跟私訊辱罵騷擾
除了已經報案的刑事提告會加告民事提告
但和解的機會止到開庭 開庭後此條件就失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