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賠償超過4000元,就請50位網友吃雞排
如果賠償不到4000元,就全數捐社福po收據
如果賠償不到1000元,就捐給超商捐獻箱
由於該文被該仁兄自爆了
故現況如下: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8&t=5947263
該文的原本標題是:
這版有人被我告公然侮辱了。開放登記免費雞排50份
還好留有截圖備份
還原如下:(點圖可看原解析度圖)
![點我看大圖 [消失的收據] 幫備份:這版有人被告公然侮辱了。開放登記免費雞排50份](https://attach.mobile01.com/attach/202009/mobile01-c7c3fb6de8dcb5bcb6b1ceb66ba3eb69.png)
這件事該仁兄後來說他把錢捐給7-11的捐贈箱了
根據該仁兄之前的說法,合理懷疑他拿不到1000元
![點我看大圖 [消失的收據] 幫備份:這版有人被告公然侮辱了。開放登記免費雞排50份](https://attach.mobile01.com/attach/202009/mobile01-beb44c1165feefd12b6da1a641b77303.png)
不過現在該仁兄宣稱他有拿到3000以上
(那有沒有4000以上?)
所以該仁兄不是應該要全數捐給社福並po收據?
(或請網友們吃雞排?)
該仁兄說他的時薪等於有3000以上
![點我看大圖 [消失的收據] 幫備份:這版有人被告公然侮辱了。開放登記免費雞排50份](https://attach.mobile01.com/attach/202009/mobile01-59043dc261117ed76bc9619940c521e2.png)
這棟樓是為了呼籲該仁兄履行之前說的話:
趕快把賠償全捐給社福,並把收據po上來!
< 補充>
有關我跟該仁兄一些事情的懶人包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8&t=6186791&p=15#79032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