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9986 wrote:有推算過違約金1萬多...(恕刪) 不用是您自己的事,但是不繳錢就是違約,電信公司有權追討,去吃到飽餐廳,待了二個小時,然後說我都沒有吃任何東西,進來坐坐而已,所以不用付錢,可以嗎?
或許你還很年輕有說放棄就放棄的想法,等你年紀大點,要買房子,車子信用不好,不能貸款.或是出國前才知道欠錢被追討限制出境.這就是所謂的"新世代"...說放棄就放棄,一點責任感都沒有!!...你的學習,感情,工作是不是會這樣?習慣是慢慢養成的!!
haoah wrote:不想繳就別繳以後都不用這家就沒事 沒事??你當電信公司都慈善事業?5樓說的沒錯,電信業自己會催繳幾次,之後會彙整多次催繳未繳的使用者,將未收帳打包賣給債權管理公司,其中可能幾塊到幾萬都有,幾塊幾十塊的可能會放過,幾千塊的就每天跟你請安了,欠上萬元的怎麼可能會沒事??就算債權公司那裡繳清結案了,該電信也會把欠費者列黑名單,要辦只能到直營繳保證金,辦檯面上優惠不多的方案,更嚴重者可能列為拒絕往來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