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我國為了促進電信市場的競爭,在 2G行動通信業務開放了二張全區執照、六張分區執照,分別由六家民營業者取得;後因市場一連串的併購,行動電話市場開始電信三雄寡佔之局面,競爭效果僅在2G服務開始時曾短暫存在;到了2002 年拍賣 3G 業務執照時,主管機關開放五張特許執照,除了電信三雄外,引進亞太電信、威寶電信二家新進業者,由於當時的行動通信服務仍以語音需求為主,使得新進業者無力挑戰既有業者,競爭效果並未出現。
而在2013 年的 4G 首波頻譜競標則有六家業者標得頻率,引入台灣之星及國碁電子二家新進業者,由於4G服務強調的行動數據服務與3G時所強調的行動語音服務在技術與市場上有明顯的差異,讓新進業者與既有業者在設備的投入上有較為相同的起點,在其積極投入下大幅提升市場競爭程度,我國成為全球 4G 普及率成長最快速之國家,電信服務價格也名列前茅。
越來越多人在強烈建議NCC開放更多業者進入5G
不過除了業者數量之外 似乎業者間也在爭論是否基地台共構的問題
但不管怎麼說 那些技術問題應該不是消費者會擔心的 畢竟消費者很簡單只希望有便宜的5G可以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