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春發/5G釋照倒數 莫讓電信市場遭壟斷
這篇的作者感覺比較懂電信業 寫的內容也偏專業
大家可以參考一下他的論點
另外結尾非常「女表」
是故,國家通信傳播委員會在制定5G頻譜釋照時,除要考量公平,與頻譜效率使用的目的外,事後電信市場是否能夠產生有效競爭的結果,看來比前面的考量因素公平與效率更為重要。
而5G釋出的原則制定是否最後能夠獲得市場出現4家廠商,從而產生市場的有效競爭結果,與其制定最高頻譜上限至為關鍵,若上限能改70MHz,使5G市場四家廠商持有的頻譜分別為70/70/70/60,相信我國電信市場的5G釋照,不但可以獲得公平、效率的目標,而且因為維持市場4家廠商的市場結構,同時可獲得市場有效競爭之結果,從而能夠保障消費者之最大權益。
寫很白5G只有4家廠商有資格入場
自動忽略某家不建設4G沒基礎進場5G的業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