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啊,明年雙11時你合約應該沒剩幾天,假設最後一個月也都算進補貼款裡,但只剩下個位數天數,那違約金算起來其實沒那麼多。6000(max)×1÷365=16.xxx(一天的違約金)500×11×1÷12=458.xxx500×1×11÷12=458.xxx(用一個月跟剩一個月的違約金相同)這種方案的違約金計算最大值會落在最中間的位置,以此例來算就是使用六個月辦理解約。違約金:500×6×6÷12=1500。類似這樣的對稱曲線:(用一天跟剩一天、用一個月跟剩一個月的解約金會是一樣)Just in time wrote:成本太高...(恕刪)
優惠越多、回饋越多的補貼金都是如此,因此有時選擇把合約走完才更正確。你看,如果約期剩下六個月,你還需付出的月租費只需要666,但解約卻要1500,當然應該選擇留下,就算門號丟著不用都更划算。黃林立 wrote:違約金有些高...(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