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3天的寬限期,活動結束後才公佈,之前完全沒有提到半個字,活動前只有建議先去解約,
如此行為,居心可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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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少數幾位先進質疑保證入場是否有聲明的問題,先不論您幫廠商講話的目的為何,小弟補上首頁的截圖,請大家幫我看看聲明在哪裡?
不要跟我說要點連結進去找,這麼重要的聲明不放在首頁居心可議,
而且點連結進去,我只記得解約的那個建議,首頁已經教你要先去解約,注意事項又再教一次,還會強調不是退租是解約,



補上台灣之星建議攜碼用戶,先將門號解約的截圖

雖然知道不可能成功,但我還是會跟台灣之星要求賠償,
因為雙11活動網頁就有教學攜碼用戶要先向原業者解約,而且我有保證入場序號,時間是13點15分,當時88方案尚有1萬個名額以上,
因為台灣之星網頁系統錯誤,刷卡失敗3次,造成我個人解約金的損失,我是一定要跟台灣之星提出要求賠償,並向NCC申訴,
以下是我傳給台灣之星客服信箱的內容:
"您好,我的保證入場序號時間是13點15分,當時雙11的88月租方案還剩餘1萬門以上,卻因為貴公司網路系統不穩定,在保證入場15分鐘內輸入資料並在最後刷卡失敗3次,導致攜碼申請不成功,
因為遵照貴公司雙11活動綱頁的教學(活動網頁已截圖存證),門號已向遠傳電信辦理解約,今因為貴公司的失誤造成損失,我不要求辦理雙11方案,但是解約金2088元請貴公司賠償給我(可附上單據證明),否則不排除會向NCC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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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之星客服已有回覆,應該是制式的答覆,並沒有具體回答我的提問,感覺沒什麼用,還是提供給各位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