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搶到了一個LM$111的門號,是想由台星NP過去,但是這個去年1111活動綁約的台星188門號是11/18合約才到期
昨晚先寫email給遠傳陳述事實(沒辦法昨晚遠傳的客服全塞爆了),要求新的M$111門號延後NP生效日至11/18
今天遠傳客服回電了,說不能延後NP生效日,堅持我只能去台星解約繳罰金,不然NP會自動失敗,遠傳只能退刷NT$600定金,我要求的其他處理方式一律辦不到(例如改訂單由NP變更為申辦全新門號,重新申請LM$111已經滿額賣完..)
然後打去台星客服問差十天就約滿的解約金多少,答案是NT$60,然後最後一個月的$188仍要照收,最後還要求客戶滿意度調查要我回答非常滿意
這兩家老闆都很行,能讓客戶如此不爽,相信客服人員讓我不爽的成本(時間就是金錢)遠超過能賺到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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