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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傳 直營單方面解約 可以這樣嗎?

Hi 各位板上的大大
需要大家幫忙後續該如何解決

前情提要:
大前天(7/29 日),我的老妹在遠傳直營門市用攜碼方式,申辦"攜碼專用_月付698_新絕配799限24_手機案"
手機IphoneX(64G)以29200帶回,其中第三個月開始每個月月租費少一百,連續12個月(折扣1200),簽完約等於是IX以28000價格購入

正文開始:
今天收到直營門市打電話來說:原訂今天要開通門號,但該專案已經沒有綁約24個月的內容,需要綁約30個月,因為是他們疏失關係,所以願意以手機價格27300賣出,原先的折扣1200也會給,另外再補貼兩個月不用繳月租費,再送一顆行動電源,徵求我妹同意回門市重簽合約,若是不同意的話就是把手機連同當初刷卡的信用卡帶回門市刷退,當做合約作廢處理
已於電話中回覆門市人員"明天再對他們提出的補償方案做回應",所以打算明天早上打電話跟消保會確認這樣做合理嗎?

以遠傳門市人員推出的補償方案等於
a.被多綁了6個月的合約,若單純只考慮這六個月的月租費就是698*6約4188,須多繳近4200的月租費錢
b.IX手機降為27300加上之前的月租費折扣1200以及補償兩個月月租費約1400就是約24700的手機費,比當初購入的28000只差了3300,跟多被綁六個月個支出相比還是虧了


問題1: 電信商可以這樣單方面解約,不承認原先合約內容嗎?
問題2: 若希望補償方案可以好一點,可以如何開條件?

還是說有其他的解決方案可供參考???
因為手機已經在使用了,可以的話是希望能不解約維持原先合約內容就好
希望版上有大大可以幫忙提供解決方案
謝謝大家看完~~
2018-08-02 19:03 發佈
態度橘 wrote:
大前天(7/29 日),我的老妹在遠傳直營門市用攜碼方式,申辦"攜碼專用_月付698_新絕配799限24_手機案"
手機IphoneX(64G)以29200帶回,其中第三個月開始每個月月租費少一百,連續12個月(折扣1200),簽完約等於是IX以28000價格購入

正文開始:
今天收到直營門市打電話來說:原訂今天要開通門號,但該專案已經沒有綁約24個月的內容,需要綁約30個月,因為是他們疏失關係,所以願意以手機價格27300賣出,原先的折扣1200也會給,另外再補貼兩個月不用繳月租費,再送一顆行動電源,徵求我妹同意回門市重簽合約,若是不同意的話就是把手機連同當初刷卡的信用卡帶回門市刷退,當做合約作廢處理
已於電話中回覆門市人員"明天再對他們提出的補償方案做回應",所以打算明天早上打電話跟消保會確認這樣做合理嗎?

以遠傳門市人員推出的補償方案等於
a.被多綁了6個月的合約,若單純只考慮這六個月的月租費就是698*6約4188,須多繳近4200的月租費錢
b.IX手機降為27300加上之前的月租費折扣1200以及補償兩個月月租費約1400就是約24700的手機費,比當初購入的28000只差了3300,跟多被綁六個月個支出相比還是虧了




合約還沒簽訂完成 業者還沒開通, 所以沒有單方面解約的問題


還沒開通 合約還沒成立 你們就是在商討階段

覺得優惠不OK 就返還手機 刷退


消保會是 "消費保障", 你以低於市價的29200購入手機 消費行為並沒有虧損 (官網35900, 市面上也是賣約30500)

合約還沒開通 也還沒成立, 合約書請細看 上面寫的是預計開通 成立日期, 不代表當下就簽訂開通完成




你可以問問消保官 相信他也會這樣跟你解釋





業者已沒有的方案 你不能要求人提供

門市人員的疏失 他也已提補償方案

若最終契約不成立, 你返回手機 折舊也是他負責 你沒有任何虧損吧!



以業者沒有的方案 計算你的"虧損" 是不合邏輯的

除非該門號已開通 合約成立, 你才站得住腳


而且你本來綁24個月才折扣1200, 現在改30個月 卻是多折1900
好像也不是什麼虧損.....



小小建議: 攜碼不要到直營 優惠少得可憐, 趁這機會返還吧! 隨便一家攜碼名店 遠傳799 也是折扣至少萬元

你的計算太複雜 也不正確

你以手機市價30500計算比較容易, 綁24個月才折扣2500 等於月租695 , 30個月才4400 月租652 都遠不到攜碼名店的一半

攜碼店折一萬就好 30個月 月租465

攜碼店 折扣 > 補償方案30個月 > 舊有24個月方案
我覺得3300跟4200差沒多少啦
而且這是業者主動發現提出的補償
如果你真的不甘心那就談
我想你最後希望談到的優惠
一定不能比4200還低對吧
甚至還想要更多 不過沒人會怪你
人性就這樣沒錯 個人建議就照業者提議執行
不然就算真的被你再多凹到任何東西
你難道認為離開後 業者不會在背後大肆對你批評詆毀嗎



態度橘 wrote:
Hi 各位板上的大...(恕刪)
要是我就馬上簽下去

多綁六個月 未來月租多付4200

然後折扣多3300 還有一顆行動電源

後六個月月租幾乎是送的好嗎

我是這樣看啦

(699*4-(29200-27300))/6=149

後6個月吃到飽平均繳149還蠻划算的

你不能只算多繳的,還有使用6個月吃到飽不是嗎?

還多一個行動電源
態度橘 wrote:
Hi 各位板上的大...(恕刪)

業者也提供補償或是物品退回,刷卡刷退,合約作廢等方法
你去找消保會應該沒用,因為球在你這裡,要或不要的決擇

125475368 wrote:
合約還沒簽訂完成 ...(恕刪)




個人想法如下:

雖然還未開通,但於合約簽名以及刷卡買手機並帶回便已成立契約,開通等待期間僅為轉換作業時間,並不違背契約本身效力(約定交貨時間)

疏失部分為業者應負擔,如有變動而導致消費者喪失意願則可協調取消約定

假使真無此方案而強制要求履約其實並不合理,或許

1:接受補償,多簽6個月合約
2:廢止合約,另找他家合意的商品

從樓主文內看到,並無所謂單方面解約情事(尚未交貨,未有已達交貨期但無提供服務且單向退款要求返回商品),僅能視為業者補救修正錯誤行為,若執意要按原簽訂之合約則再協調或是請求消保協助

態度橘 wrote:
Hi 各位板上的大...(恕刪)


我也覺得3300跟4200差沒多少。

不需要得理不饒人

好心有好報!!!

在社會上,誰能不犯錯!!!
如果覺得不划算就去刷退吧 換間再辦
不過還頭一次聽到合約辦了居然要求解約耶....
要不接受
要不刷退換約
基本上只是多綁六個月
不能只算你多綁約期間多花的錢
還要看你多綁約多拿到甚麼優惠
多綁的時間你又不是光付錢不使用網路
是不知道你不滿的點在哪?
如果不滿就刷退解約退手機不就得了
換其他間有退傭的通訊行辦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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