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Louisloverose網友提供台灣之星說法的新聞。
委林俊憲批來電答鈴A很大 台灣之星:用戶打客服可全額退費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327/1138747.htm
台灣之星也強調,不僅會在「優惠啟用」、「優惠到期前7天」及「優惠到期前2天」等3個重要時間點,以簡訊方式通知用戶,也提供用戶隨時進線客服並告知其名下門號,全額費用都是完全免除,且服務歷程均公開透明。
針對林俊憲所提供的用戶案件,台灣之星也表示,最早該用戶是在3月14日獲進線客服,但是當時當事人無法完整提供其名下門號,且不願意依法配合至直營門市進行雙證件檢核以查詢前述完整門號,以致於無法在客服電話中進行服務退租。
台灣之星人員指出,之前有地下錢莊或詐騙集團為了取得債務人其他門號的聯絡資訊,就利用手邊的個人資料,偽裝成用戶本人查詢資訊,因此相關的身分認證可說是在所難免。另外,據了解,該用戶後續已在3月22日進線客服,並主動提供前述完整門號,台灣之星確認身分後,也為該用戶取消來電答鈴服務,並同步全額免除費用。
台灣之星也強調,截至今年3月11日止,其4G基站數達10,864座,今年新增基站數迄今達934座,人口涵蓋率已達99%,也是市場唯一連續42個月攜碼淨流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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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台灣之星正牌客服快出來坦,不然我幫坦又會被誤會是台灣之星暗樁了。

台灣之星強贈來電答鈴並收費 NCC將立案調查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054016
立委批台灣之星來電答鈴A很大 籲NCC即刻裁處
https://udn.com/news/story/7088/3053894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與台北市議員王威中今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踢爆台灣之星在民眾申辦網路門市專屬方案時,強制搭配贈送「700來電答鈴加值服務」,導致許多用戶在贈送期滿後被多收冤枉錢。
林俊憲強調,消費者一開始就該有選擇不接受贈送加值服務的權利,台灣之星明知故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即刻裁處,不得再放縱這樣毫無商業道德的手段。
台灣之星網路門市就列出「4G自由配單辦門號專案合約」、「入門288型專案合約」及「入門388型專案合約」等多種方案內容,合約其中一項黑紙白字寫著「立同意書人同意開通700來電答鈴加值服務(含五首預設答鈴,額外下載費用另計),立即享免費1個月體驗」,等於是申辦門號自動綑綁來電答鈴加值服務,完全沒給消費者選擇的餘地,許多用戶甚至渾然不覺已經「同意」接受這個「免費陷阱」,平白被多收了數個月的30元加值服務費。
林俊憲指出,台灣之星今年用戶數突破200萬大關,這樣系統性搶錢的商業陷阱,只要10人中有1人沒注意到,台灣之星一個月就可以多賺600萬元,而台灣之星會在客服語音第一層放置語音停用700來電答鈴的介面,想必也是因為接獲無數客訴要求退租;台灣之星非常清楚自己的所作所為,卻仍持續強迫搭配贈送答鈴,食髓知味,主管機關NCC應該即刻裁處。
王威中說,雖然消保處和NCC要求業者,在續約時除以簡訊及帳單通知,應再以電話或語音留言通知,徵得消費者同意後,才可進行續約和收費,違反程序可處以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但許多向他投訴的用戶都是把SIM卡放進數據機裡使用,根本收不到屆期提醒退來電答鈴的簡訊或電話通知;消費者「沒有主動不同意續約」是否等同於「續約」,希望NCC釐清裁處標準。
NCC表示,台灣之星在營運規章內確實有明文提到將提供用戶免費試用來電答鈴服務,當免費試用期過後,必須向用戶確認要繼續使用才能確認收費,可見台灣之星並未主動通知,針對這樣的做法將立案調查,若確認屬實除了能開罰外,用戶也能要求退費,並追溯不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