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手機因為法規相關規定,所以沒有內建或通話錄音相關App(除非JB).但是為何安卓手機可以內建通話錄音呢?難道不用遵守法規嗎?
第315-1條定有明文,是「無故」以錄音紀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或談話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其中,所謂無故,係指無正當理由而言(註二),是錄音是否涉及妨害秘密罪?則應視「錄音紀錄之行為有無正當理由」(註三)及「所錄音紀錄者是否為他非公開之活動、言論或談話」而定。
【註解】
註二:臺灣高等法院96年02月06日95年度上訴字第2856號刑事判決參照。
註三:理由正當與否,則應以客觀觀察定之,包括法律、道德及習慣等,尚須衡量所保護之法益與侵害他人秘密隱私法益之受害程度,考量比例原則定之。臺灣高等法院92年12月05日92年度上易字第2730號刑事判決:「按刑法第三百十五條之一第二款之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或談話罪,其所謂「無故」者,係指無正當理由,而理由正當與否,則應以客觀觀察定之,包括法律、道德及習慣等,尚須衡量所保護之法益與侵害他人秘密隱私法益之受害程度,考量比例原則定之。本件位於台北市○○區○○街二十四之三號七樓之三之(下稱系爭房屋)處所,係被告所有,且由被告所經營擔任負責人之菁湛廣告事業有限公司營業所在地,有臺北市中山地政事務所核發之系爭房屋建物所有狀、臺北市政府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公司執照等影本在卷可稽,是被告所辯系爭房屋為其所有且供其經營業務使用,當可採信。從而,被告在其所有住處內所使用之電話裝設錄音設備,自屬其權利之行使,非無正當之理由。」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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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既然是行使自身權利,又何來違反法規之說?
當然必須要是自用且不隨意公開為前提
iPhone沒有內建通話錄音的確是因為法規限制
但這是由於iOS系統是全球統一版本
(手機硬體本身雖然有分區域,但iOS卻是通用的)
因此為了符合部分國家如美國、歐盟等法令規定
才沒有辦法內建相關功能,包含黑名單
像我的紅米Note 4x,跟Infocus M535
就有內建通話錄音,不必另外裝APP,不管撥出還打進來都能錄
但是同為Android,另一支三星就沒有內建
或許台牌或陸牌不受限吧
所以作業系統除了與硬體相關的功能與服務
通常都不增加額外的app
有需要的話
apple store會依據各國法規提供相關的app
一方面避免了觸法問題
一方面也替apple增加額外收入
其實軟體業者都很賊
像當初北市府跟google吵架
google就下架所有付費軟體
倒楣的還是消費者
還有google跟中國政府對抗
最後撤出中國市場
被犧牲的還是消費者
至於各品牌手機基本上是單純硬體
哪個廠商製造並非關鍵
關鍵還是手機作業系統是否是開放式,並且是否開放開放權限
基本上android本身是開放性作業系統
上面想裝app基本都不是問題
最多是政府限制與否,業者配合與否
這才是問題
ios本身是封閉系統,不開放錄音對外界面,誰也寫不出功能
如果今天中國政府強制要求iphone必須附帶錄音功能
如果沒有就不能進入中國市場
或許apple就會自家讓工程師開發錄音功能加上去
自然中國版iphone就會有錄音功能
畢竟中國市場的利潤才足以讓apple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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