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
「慎重聲明&立場」
這幾天有收到一些認同的私訊,也有一些挖苦、威脅……等,要讓本人退卻的言論,本人統一這幾天的立場和想法,完整清楚做一些聲明。另外,本人和其他網友相關此事的文章,經過這幾天的發酵,相信台星和物流業者都有看到,這幾天網友分享的配送經驗,都是物流大哥有按照台星SOP規定在執行,本人認為是在做「對」
的事, 維護資安,人人有責,從每個人開始做起、嚴格小心留意,不要將什麼事都怪罪在政府沒把關。
完整聲明如下
1.
本人並無意與公司為敵,本人沒有這麼無聊,但此事涉及「資安」,又是本人和其他用戶的權益受損才決定將事件完整說明。
新竹物流這波配送確實有不少案例未按照台新SOP規定進行,這是社會可受「公評」之事,請網友可在版上提出看法,正面和反面只要合理,本人都會參考,請不要再用「脅迫」的字眼逼迫,甚至有人罵本人是「寫手」,這個本人懶得回答,只想告訴這些人,這幾天看下來,只要是明眼人都可判別是真的有此事件發生,因為不止本人出來發聲,也有其他網友也碰到這事情,要本人提供證據給你看,你是什麼人啊? 要提供也不是提供給你。
2.
有人批評本人的「2篇」發文有出現「私下收集客戶資料」以及「新竹物流HCT」和「疑似被外流」的字眼,還脅迫要請公司趕快提告,啪啦啪啦的。本人在此完整做一個回應。
台星接受「蘋果日報」記者的訪問,
已完整清楚說明,這波台星雙11的活動,
有3要件配送SOP規定:
第1.
客戶要當面和物流大哥核對雙證件資料,以及簽名。
第2.
物流大哥現場核對證件資料後,「即刻」馬上就要在用戶「面前」進行「封袋封死」的動作,以確保運送過程不會被未經授權的其他人再次拆開。
第3.
完整封袋封死的「雙證件」和「立約書」,即刻就要送回「總公司」,待專人(有被授權之人)拆開封死封袋,取出「雙證件影本」和「簽名立約書」進行後續的「申辦流程」。
以上是台星訂出這波收件的三要素,
也是「三方」要共同遵守配合的。
現在此事為用戶人所垢病和抨擊在於,
其1.
這三要素根本就沒有提到物流主管(站長)有被授權可以在物流所看的「資格」,台星和用戶根本就沒有授權此動作行為,這不是我等「資料被外流」不然是什麼? 況且本人還刻意追加使用「疑似」的字眼進行淡化,以期等候業者的說明。
其2.
正常來說,做任何事都要有其「動機」,台星和用戶沒有授權新竹物流站長(主管)可以再次將用戶封死的封袋拆開,拿出裡面的「雙證件影本」和「用戶立約書」,這個寧願破壞台星跟物流業者所擬定的SOP規定,這個「動機」到底為何? 所以本人只在標題用上「收集客戶資料」,站長(主管)未經本人和台星的授權還如此做,覺得就是「收集客戶資料」了,或許進行日後的「商業行銷行為」也說不定欲淡化,本人不便揣測其他「動機」,因為其他的「動機」就是比較嚴重了,所以這得要等業者親自說明。因為此次台星配送SOP規定,是早就「公開」的方式,但卻有新竹物流的站長破壞此規定也要這麼做,本人標題加入「私下」的字眼有何不對? 在公司上班時間,穿上公司的制服執行主管交辦的工作業務,這不就代表的是「新竹物流HCT」這間公司嗎?本人標題使用「新竹物流HCT」的字眼是有何不對? 都當上「站長」了,怎麼可能不清楚此次台星SOP規定是什麼? 事前針對此次配送也應該會開個會宣達SOP規定,到底破壞規定執意錯誤執行的「動機」是什麼?
其3.
這1點是讓本人非常「不爽」的主因,法律規有明文規定,
非經本人的同意之下,任何人都不得拆開本人的資料信函文件過目,你們「新竹物流HCT」在未經用戶的同意之下,竟然在營業所裡面就擅自拆開「台星」寄給用戶(含本人)的文件信封,這是非常誇張的「侵權行為」,這幾天下來,證明這不是「個例」是發生好多起,我們這些受到「權益侵害」的用戶,是可以「集體」向你們「新竹物流HCT」採取「侵權提告」的,誰家誰人的證件資料願意給在沒有被授權之陌生人「過目」,這感覺令人非常「不爽」,有網友非常「狹隘」回應說,人家又不一定會拿你「證件」做壞事,不然你自己的證件交出來讓網友看個資,然後我們向你保證不做壞事好不好?! 多起「新竹物流HCT」的物流大哥,拒絕未用戶進行封袋的動作,直指是「主管」規定要求,還向本人說,不要怕啦!我們「新竹物流」不會啦!不然用戶跟你很熟嗎?如果凡事用說的就能「唯一確保」,幹嘛還要有「立約」這個東西。物流公司,本次配送的可是用戶的「雙證件影本」和「簽名立約書」,非但不是「物質物品」,更不是「廣告文宣」,不是更應該按照台星和物流公司共同擬定的SOP規則執行嗎? 才不會造成用戶的「疑慮」和「爭議」。
其4.
「新竹物流HCT公司」,在沒有經過用戶的授權之下,竟在營業所內就以「非法侵權」的方式,就將台星寄給「用戶」的信函(內有立約書、SIM卡……等)私自拆封,我們這些有受到「侵權」的用戶,在此針對此事件,依法向貴公司保留「法律追訴權」。
其5.
本人和其他用戶只是希望「台灣之星」以及「新竹物流HCT」針對此事,進行內部追查,若屬實務必責其改善,保障新辦用戶日後的申辦安全,這事件若按台星SOP規定,本來就不該發生。若兩間公司意欲為相關言論,執意向「用戶」提起興訟進行「威逼」的動作,本人不畏懼當面接下來。在庭上,三方攻防之下,「兩間公司」必須上呈法庭,究竟當初針對此活動執行內容的「合約書」為何,雙方簽訂的「保密條款」為何,究竟台星是如何擬定雙方針對此此申辦活動的「配送SOP規則」,以及誰有資格和權限可過目「用戶」的「證件資料」並且取出實體「簽名立約書」以及「雙證件影本」查看過目。倘若物流站長根本沒有權限可再次取出(或根本沒封袋封死)「用戶」的證件過目,本人必將連同物流人員配送前即私自拆封台星寄給用戶的信函之「嚴重侵權行為」,通通一併追究貴公司如此「侵權行為」。
其6.
這幾天感謝網友的鼓勵,願意提供正面和反面的意見,只要不涉及謾罵,本人都很用心看待,版上也有很多充滿正義、明辨是非的人,這個社會更加美好,這一個話題的討論,至少是在做「對」的事,至少在理論上,業者可能都有在看,後續的「雙證件配送」,應該會按照SOP進行,會有改善的。
其7.
有網友向「01」檢舉請求刪文,說本人po文浪費網路資源,這點本人尊重。感謝「01版主」沒有這樣做,因為本人發表的這波討論,是可受「公評之事」,並非無端造作。
其8.
撇開上述爭議,必須要認同這波配送的物流大哥真的很辛苦,而台星這波雙11活動真的辦的很用心,這幾天的訊號也是在可接受的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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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補充
謝謝有網友的正義發聲,
維護資安由我們每個人做起,
本人不是無聊沒事找事想要無端找碴,
而是台灣之星用這方式申辦門號,
畢竟不是在實體店面繳交雙證件,
所以物流業者不是更要遵守台灣之星的標準SOP嗎?
為什麼還要各自為政,私下做出違反台星SOP的流程行為,
造成用戶後續的疑慮和產生爭議。
也請其他人不要再說,怕就不要辦就去門市,我覺得這是兩碼事,
在確定參加這個活動前,代表本人完全同意台星收件的SOP流程,
但是確實是物流大哥未依規定取件的SOP進行,導致出現用戶的疑慮,這怎麼能怪責是用戶的問題呢?
也有人說台灣還有個資保護嗎? 或挖苦連這也怕,還說個資早在辦信用卡或其他網購時就被洩漏了,這也是兩碼事,至少當時我在銀行申辦業務時或網購時,接待人員是有照程序對待,當下我是安心的,至於私下怎麼搞,這就不是我能控制的,我選擇以君子之星看待。但這次收我件的新竹物流大哥確實說是依照主管指示不可封袋,在我嚴格要求時才封袋,而且還念說回去後還不是要拆,說封袋是多此一舉,甚至抱怨封袋回去就要被主管唸了因為多此一舉,還強調說他們新竹物流是大公司沒有問題啦!我是覺得光一開始收件程序就錯了,讓我們用戶如何相信沒問題,我覺得不管我們證件有沒有被在非我們允許之下盜用出去,至少我覺得我自己的證件資料也不想讓未經本人和台星授權允許的其他物流內部人員看光光,這感覺真的非常不爽,換做是你們每個人,就算雙證件沒有要被使用,但被非你允許同意的陌生人過目雙證件內容(ps:嚴格來說,我們只有同意物流公司方面唯有物流大哥有權限可以查驗我們的雙證件進行過目,但就要立即封袋寄回總公司了),你們同意嗎?
依台星公佈SOP規定,頂多只有物流大哥可以看我們用戶的證件資料,因為這是要檢驗雙證件資料有沒有符合,這個我們用戶都可以配合的,但規定即刻就要馬上封袋了,而不是直接平白就要我們相信新竹物流不會亂搞,而且不配合封袋不是嗎?
原本我也考慮到底要不要繼續追究下去,但有其他人回應什麼建議公司要提告啦!也有一些看戲的而答覆很沒有建設性的,既然不排除公司會提告,本人不是就更要將事情說的更清楚嗎?這波活動未依台星標準流程收件的案件確實不是單一個案,FB也有人在反應,只是已經被FB的留言浪潮壓過了,01不是也不少人也有這種情況發生嗎?在本人以及台新的授權之下,只有物流大哥能過目證件的情況下,就要立即封袋並且直接送回總公司查驗,規則不是很清楚嗎?但物流大哥非但沒有封袋,反而還說不能封袋,因為是主管規定要求的,因為要拿回去給主管看,這若沒構成疑似「外流」,不然什麼才是外流,況且本人還特意用「疑似」的字眼刻意緩和了,新竹物流一開始收件程序就錯了就理虧了,真要論理,台星和新竹物流是還有什麼立場可以對用戶為此事件的爭議提起興訟呢?何況根本就不是爭議有模糊空間,而的確是存在「事實發生」。 本人並不想無聊找事,這些事在台星和新竹物流內部即可追查到底有沒有屬實,有的話責其改進,並且說明和道歉允諾改善,相信所有用戶都能感受到你們的誠意,此事件就落幕了啊!在此之前,本人不止要更新文章,也是保障本人,唯有將事情描述更完整,這樣若在庭上才有立場,不是嗎?當然本人也不樂見公司為此興訟啦!
我還是要說,既然站出來了,就選擇說清楚,以免模糊焦點,讓後續的新辦用戶往後不用擔這個心。
11/18補充
台星接受新聞記者訪問,已公開表示,用戶繳證的雙證件在配送的現場,由物流大哥查驗後立即封袋,並且馬上寄回總公司,但有物流公司內部主管竟指示物流大哥不可封袋,而且不止一件案例,當面向用戶表示是因為主管的指示要求所以不能封袋,證件配送回去後,內部竟還要將客戶雙證件拿出來看,本人標題打上疑似「證件資料被外流」字眼有什麼不對? 台星端根本就沒有授權新竹物流內部主管,可以有打開客戶封袋查看雙證件的權利,這不就構成標題所示的疑似「外流」嗎?物流大哥是代表新竹物流公司到用戶端收件,本人標題才會有「新竹物流」的字眼,台星和客戶端根本就沒有授權物流主管可以在內部查看用戶的雙證件資料,這如果還不能構成外流,不然什麼才是? 我都還特地加上「疑似」而已。總之,必須也認同這波全省送件的物流大哥真的很辛苦值得稱讚,而台灣之星這波的活動真的服務也很好看的出用心,但這是兩碼事,不代表我們有些用戶就要接受物流業者的「不正確SOP」,導致客戶的個資內容在物流營業所內還要被拿出來看光光(包含個人合約書),按照台星配送SOP,這本來就不該發生的,業者至少先追查內部員工查明是否真的是有這嚴重的違規行為,如果有的話就責其改進,而之前未依台星SOP配送的用戶證件(指的是未現場封袋的雙證件,以及合約信封已提前在營業所內就被拆開的合約書,以及未受保護封袋的雙證件,已經拿回到物流主管處準備要拿出來看的證件),這些未依台星SOP處理的用戶雙證件,台星和新竹物流高層必須要妥善以特例處理保障用戶的隱私,這些要求根本就不過份,本來如果物流業者這次所有都遵照台星規定的SOP來進行,根本就不會有節外生枝的這些事,這做法實在很可議論。後續,台星和新竹物流業者該說明該道歉就該那樣做,並且做為日後配送的改善,至少台星公佈的配送SOP,物流業者本來就該遵守而不是底下有員工各自為政亂來、破壞流程,造成用戶後續的疑慮,你們經手的可是客戶的雙證件,不是更加要按照台星規定的SOP去執行嗎? 公司每個人在其公司上班時間,並且穿上公司制服,代表的不就是「新竹物流」這間公司嗎?
有新聞報導訪問台灣之星了,
所以現階段初步選擇願意相信台灣之星端沒有說謊,
台灣之星只有授權物流大哥能當面查證客戶證件正確就該封袋,
而沒有授權物流公司內部可以將收回的破壞性封袋拿出來看,
但這次卻有物流公司主管竟規定物流大哥不可封袋,
因為拿回物流所後,還要將雙證件再次打開來看,
這已經不符合SOP程序了
台灣之星正式答覆記者說明如下,
台灣之星說,
「物流人員會在用戶面前將雙證件影本立即放入不透明密封袋封死,直接送回總公司,由專門負責人員完成後續申辦流程。該密封袋需強大外力破壞才能打開,若開過會有破壞痕跡」
所以按台星規定,用戶當場驗雙證件是要配合的,
但物流大哥就是要在用戶面前「封袋」才行,
因為這封袋是要「直接送回總公司」,
所以物流主管根本沒有權限拆開我們的雙證件,
何況物流大哥拒絕現場雙證件封袋,
這流程就整個錯了,完全沒有照規定走,
既然物流主管沒有權限拆我們的雙證件,
為什麼又規定物流大哥不能封袋,
沒有被封袋的證件,
物流公司寄回台星要怎麼交待
這做法真的很怪是可議的,
是要收集用戶個資進行日後的商業行銷行為嗎?
還是怎樣? 完全不懂~
如果這公司真要追究言論事實提興訟,
那只能正面接下了,
至少在庭上,
台灣之星要和新竹物流要拿出當初雙方的「合約」內容,真的規定就是要這樣執行,證明台灣之星真的規定物流公司要在用戶面前查證後立即封袋,「並且在不拆封的情況下,直接寄送回總公司」,如果合約內容真的證實是這樣,那為什麼有新竹物流的主管為何規定物流人員不可封袋要直接拿回看,為何物流主管還要將用戶證件再拿出來檢查,完全違背台灣之星所規定的,相關人等統統要講清楚這做法的用意為何以釋疑,讓往後新申辦的用戶沒有這些疑慮了。
如果這只是某處新竹物流營業所的主管各別行為,
那新竹物流是否也該說清楚,說明這只是個案或是還是全台都這樣以釋疑,讓事情做一個落幕,主管這樣做的用意到底是什麼?
台星不是跟你們擬定這樣的做法啊!為什麼用戶的個人資料內容和合約書,還得要在物流所內被員工和主管再拿出來看光光。
至少台灣之星初步有出來釐清了,
就是規定物流公司是要將不可拆的封袋,
直接寄回總公司才行。
11/15
請大家分享出去,
「新竹物流」沒有按照台灣之星所公開承諾的收件SOP進行,
物流士還規定用戶不可封袋,因為主管要看證件,
若要求封袋,物流士說回去會被唸多此一舉,
此舉已嚴重破壞台灣之星和用戶的資安互信了,
請分享出去,看到底是台灣之星授意物流業者的,
還是物流業者想要收集民眾的個資,
就算證件沒被盜用,但一想到個資被物流看光光就不高興,
請「業者」說明和釐清,讓之後的新辦用戶有個安全的網路交易
我們雙11的SIM卡,這波的司機大哥真的很辛苦,但我們還是要講出來,請大家留意個人資料有無外洩,台灣之星說有和物流業者簽約可能有問題,一開始司機大哥讓我簽2張需要簽名的地方,然後給我一個信封(合約書),和我的SIM卡給我,然後核對證件影本後,司機大哥就要裝進台灣之星的信封了離開了,我就問他說不是要將我的證件影本裝進不可破壞的封袋中嗎?然後他就說根本就沒有要裝這種,說台灣之星和物流主管指示他們就不用裝進封袋,因為他們有收到指示不能封袋,回去主管要看資料,回去後還是會拆開檢查客戶的證件有無齊全,在我要求一定要裝進不可破壞的封袋內,司機大哥翻給我看,就是沒我的封袋,結果他隨手隨便拿別人的封袋裝進我的證件,然後還說這樣他回去會被主管罵,還說裝了也沒用,回去後他們還是要拆開來檢查證件有無齊全,這完全違反台灣之星的保證,保證有和物流業者簽保密條款,我這邊有保留相關證據了,請台灣之星和新竹物流給個說明,以上交談內容屬實,本人為此負責,本人現在只擔心不相關的物流人員真的回去一件一件還拆開來看,因為是主管指示的,這主管這樣做的用意到底是什麼?然後司機大哥給我的有裝我的合約書的信封,已經都是拆開了,我看其他人的信封也都是拆開了,也就是物流人員在物流中心時就已經都看過我們的合約內容資料了,請台灣之星和新竹物流給我們一個說明,本人說得確定屬實,大家一定要留意,雙證件務必要寫警示語,我們的個資已經都外洩了
標題會用"疑似",是我要等台灣之星和新竹物流給回應,所以才先用"疑似"
那個應該是司機第一次送這類特殊物品沒跟上面的問好溝通好而給了你錯誤資訊.
您的內文也說了他們很辛苦.
但這個標題就算是您打上"疑似"兩個字也夠慫動了.
建議換個標題~或是問清楚先.
問清楚了再PO大家感謝您分享資訊.
不然您這樣的內文只是讓更多人不安以及造成正常配送的司機困擾.
興賢 wrote:
請大家分享出去,我...(恕刪)
想不到我遇到的「類似」的問題
今年有人提出
當初我將有寫明「僅供台灣之星申辦門號用」之身分證正反影本
親手交給黑*宅配人員(騎摩托車的)放入袋中
但我看他沒將袋子封口黏住
便跟他說你沒黏啊
他悻悻然地說喔沒關係
但我還是要求他黏好,且確認後才讓他離開
過幾天接到客服來問說,沒收到我的證件,要我補寄!!!
我滿是疑問且回她:我電話都開通幾天了,你怎麼還來問我這問題???
雖然她態度很好,來電數次
但我堅持我個人「以良善態度期待而申請該門號」的立場
告知,你們收到彌封袋後打開沒有證件,不是我的問題
若宅配人員沒收到證件怎麼可能離開且對你們交差??
我確實有交件且管理員也能證明我與宅配人員有互動一段時間
大門口也有監視器.....
顯見是「收件後出了問題」吧?
而該項業務是你們委託,要也是由你們追查,我不可能再補寄證件~
之後,便不了了之。
因為都淺水看論壇,甚少發言
但今日有些網友提出和我有過類似的經歷,便分享之。
當然,我還是台星的用戶,使用上很滿意
也按時繳月租188(去年有預繳600,每月扣50)
今年再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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