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專案的攜碼與違約金問題請教

若原電信業者還有約在~解約後須支付違約金1千元,請問違約金這部分是自行吸收嗎?

想問這問題是因為在台星網頁的"常見問題"有看到"1111專案補償款=>2400元"的關係。




2017-11-13 23:41 發佈
自行吸收呀。

2400是台星的違約金,
若提早解約,一年/2400=200/毎月。
也就是説,若想解約,還不如放著等約満。
200>188

Nick貓 wrote:
若原電信業者還有約...(恕刪)

那是188的違約金
攜碼的電信違約金都是自理
只有240元攜碼費才會在第一期帳單開始扣抵
188應該會扣二期吧
因為還有預繳600元按月扣抵50元
Nick貓 wrote:
若原電信業者還有約在...(恕刪)


所有的電信"綁約"資費方案
都會有"專案補償款"或是"終端設備補貼款"這個東西
主要就是補貼該資費方案你所享的優惠內容
(例如原牌價費率998、每月折扣400、實繳598)
或是同時申辦手機時給予的手機專案價
(例如iPX市價39980、專案價29980)

跟提前解約/退租/攜碼的違約金是無關的
另外坊間常見的"違約金我幫你繳"
也是從上面的手機折扣費用中拿來扣的
(所以會拿到很便宜的手機或根本沒手機)
都188這麼低資費了,怎麼還妄想吸收違約金,能問出這種問題也蠻有勇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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