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
我今天去辦理台灣之星A門號NP到台哥大
另外又想從台哥大B門號NP到台灣之星
(A,B都我名下,都已無約了)
通訊行說這樣A門號NP到台哥大後 二星期?/二個月?/半年? 台哥大同一身分證下不能有門號再NP出去
否則算違約
想請問一下
1.我A門號NP進入台哥大 B門號從台哥大NP出去
這樣算是一退一租的意思嗎
2.如果是一退一租,通訊行三位人員互相討論結果都不一樣
甲說:
A門號NP去台哥大後
B門號如果是台哥大預付卡 等兩個星期就可以NP去台灣之星
B門號如果是台哥大月租型 等半年才可以NP去台灣之星
乙說:
B門號不論是月租還是預付卡 ,A門號NP去台哥大後,台哥大同一ID下門號都要等二個月才可以NP出去
否則都算違約
丙說:
乙說的二個月改成半年
請公決:
決議
通訊行應該不會把到手生意推出去 兩筆生意只讓我辦一筆
但是又沒有白紙黑字的規定
所以有人可以解答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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